日本对华含镍冷轧不锈钢终裁:10 月 31 日起征 27.7% 与 42.1%,征税五年
一条政令里塞了三个税率分档,最高的 42.1% 和最低的 3.6% 相差 11.7 倍,锁定期是整整 5 年。日本内阁 10 月 27 日通过的这份终裁,把 2026 年 7 月已经开征的暂定反倾销税原封不动延长到了 2031 年。
按日本财务省 10 月 27 日英文公告,涉案产品是「含镍冷轧不锈钢卷、板、带」(nickel-added cold-rolled stainless steel coil, sheet and strip),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以及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措施时长写得很死:自 2026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31 年 10 月 30 日止。
税率区间同样是 3.6% 到 42.1%,与暂定税完全一致,一个点没动。真正让企业紧张的,不是这个跨度,而是日本财务省与经产省在新闻稿里给出的产品口径里,一个海关税号都没写。
一、三个日期别搞混
这组事件里有三个日期,容易串。
10 月 27 日,是内阁作出终裁政令决定的日子。这一天财务省与经产省挂出联合新闻稿,共同社、时事社等日媒同步报道。
10 月 30 日,是政令公布日(made public)。财务省公告原文写明 Cabinet Order will be made public on October 30, 2026。
10 月 31 日,才是反倾销税正式起征日,一直征到 2031 年 10 月 30 日。台湾媒体把这层关系说得很直白:相关政令周五公布,次日开征。
换句话说,看到「27 日」的消息不代表当天要多缴税,看到「30 日」也不代表当天生效。报关成本真正跳变的节点,是 10 月 31 日。
往前追溯还有两个日子值得记:2026 年 6 月 19 日,日方暂时性认定构成倾销;7 月 9 日,暂定反倾销税按同一税率开征,依据是 2026 年第 224 号政令。
二、税率怎么分档
分档是按产地和企业双重的。
据 Mysteel 整理的日本财务省声明,中国大陆这边:山西太钢(Shanxi Taigang)及未被抽样的供应商适用 27.7%,浦项(张家港)不锈钢(POSCO Zhangjiagang,PZSS)及其他供应商适用 42.1%。
中国台湾地区这边:义联钢铁(Yieh United Steel Corporation,YUSCO)及未被抽样的供应商适用 3.6%,华新丽华(Walsin Lihwa)及其他供应商适用 20.1%。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市顺德区进出口商会此前编译日本经产省 7 月文件时列出的暂定税企业名单更长——中国大陆有 5 家企业(含广东甬金、上海实达精密、江苏甬金、宁波宝新)同列 27.7%,台湾地区也有 6 家企业同列 3.6%。终裁的完整企业逐名税率表应以 10 月 30 日公布的政令附表为准,新闻报道多为摘要口径。
一个必须写明的细节:日本财务省公告里的中国,明确排除了香港和澳门地区(Excluding the regions of Hong Kong and Macao)。这条在中文转载里经常被漏掉。

三、产品靠成分界定
这次日方给的产品定义,是化学成分口径,不是税号口径。
财务省公告的脚注写得很清楚:涉案产品为含铬(chromium)10.5% 以上,且按重量计含镍(nickel)超过 0.6% 的合金钢。这一条直接框住了 304、316 等主流 300 系不锈钢。
用途方面,日方列举的场景包括餐具(勺子、叉子)、汽车外装件与排气系统部件、电车车体等。耐腐蚀、耐热、成型后的表面观感,是这类材料的卖点,也是它被放进调查范围的原因。
问题也随之而来:财务省与经产省的联合新闻稿没有列出任何 10 位 HS 编码。这意味着,企业在判断「我这票货到底在不在范围内」时,不能只看报关行习惯用的税则号,也不能只看商业牌号。
更关键的是,实际报关适用哪个税号、税率栏怎么挂,得拿 10 月 30 日公布的政令附表逐条核对。在此之前,任何按品名或牌号做的自判都只是粗判。
四、一年三个月的程序
从立案到终裁,这套程序跑了大约 15 个月。
2025 年 5 月 12 日,日本制铁、日本冶金工业、NAS 钢带、日本金属 4 家企业提出申请。据工商时报,这 4 家产量合计占日本不锈钢总产量一半以上。
2025 年 7 月 22 日,财务省与经产省联合立案调查。
2026 年 6 月 19 日,作出倾销成立的暂时性认定。2026 年 7 月 9 日,暂定反倾销税按 3.6% 至 42.1% 开征,依据为 2026 年第 224 号政令。
2026 年 10 月 19 日,关税・外国为替等审议会出具意见,认为征收终裁反倾销税是适当的。10 月 27 日,内阁拍板。
财务省公告确认,终裁税率与暂定税率相同,区间同为 3.6% 至 42.1%,未作调整。
申请方一侧的反应也很快。日本铁钢联盟、日本特殊钢协会、日本不锈钢协会发表联合声明,称调查是依 WTO 规则公平独立进行,并表示将继续监控不公平进口行为,范围不限于本次涉案产品,必要时将进一步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五、重叠期仍是空白
这里有个至今没有答案的细节。
佛山市顺德区进出口商会编译自经产省的材料显示,暂定措施的期限是 4 个月,到 2026 年 11 月 8 日止。而终裁反倾销税自 10 月 31 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10 月 31 日至 11 月 8 日之间存在一个重叠期:暂定税名义上还没到期,终裁税已经开始征收。
至于这段重叠期内已经缴纳的暂定税如何清算、是否需要退还或抵扣,目前公开的日本官方文件中没有说明。两种口径——「暂定税 11 月 8 日到期」与「终裁税 10 月 31 日生效」——在现有公开材料里并列存在,日方未提供衔接规则。
除此之外,市场层面的数据已经走得很远。工商时报援引的统计显示,2026 年 1 至 8 月,日本自中国大陆进口的不锈钢同比下降 55.5% 至 36,501 吨,自台湾地区进口下降 45.5% 至 25,636 吨;同期自韩国进口则增加 20.7% 至 76,099 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不锈钢分会提出过另一组口径:2022 至 2024 年,日本国内同类钢材整体需求下降约 12%,本土产业承压并非仅由进口因素导致。
所以,终裁落地并不意味着变量消失,而是变量换了位置。真正要盯的,是政令附表里的逐名税率、重叠期的清算口径,以及日本业界声明里那句「范围不限于本次调查产品」接下来会不会兑现。到那时,日本不锈钢进口格局的答案才会真正浮出水面。

六、参考资料
- 日本财务省:《Decision to Impose Definitive Anti-Dumping Duties on Nickel-added cold-rolled stainless steel coil, sheet and strip originating in or exported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2026 年 10 月 27 日)
- 共同社:《日本将对中国产钢板征收5年反倾销税》
- 工商时报:《日對我含鎳不鏽鋼 課反傾銷稅》
- SteelOrbis:《Japan imposes definitive AD on CR stainless steel from China and Taiwan》
- Mysteel:《Mysteel海外市场追踪:日本对华含镍冷轧不锈钢征收五年反倾销税》
- 佛山市顺德区进出口商会(编译自日本经济产业省):《日本对华冷轧不锈钢板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不锈钢分会:《日本将对中国产不锈钢冷轧板征收5年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