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USTR 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及扩围征求公众意见

美国 USTR 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及扩围征求公众意见
摘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 10 月 8 日发布公告,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及其扩围计划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欧盟理事会提出新增 300 多种覆盖商品,欧洲议会则提出约 400 种。这份公告目前还只是评估动作,距离美国真的加征反制措施仍有一段路。

美国 USTR 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及扩围征求公众意见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 10 月 8 日发布公告,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及其扩围计划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欧盟理事会提出新增 300 多种覆盖商品,欧洲议会则提出约 400 种。这份公告目前还只是评估动作,距离美国真的加征反制措施仍有一段路。

据美国联邦公报 10 月 8 日刊登的文本,USTR 就 CBAM 对美国生产商、工人、直接与间接出口以及美欧贸易的当前和潜在影响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日为 11 月 9 日,案卷编号 USTR-2026-0661。

公告的背景是欧盟正在考虑把 CBAM 扩围到更多下游钢铁与铝密集型产品。USTR 明确表示,收集到的意见将用于后续与欧盟的沟通。这意味着本次征求意见面向的是“评估影响”,而非已经决定出手。

一、征求意见的窗口与目的

公告的落点很具体。据 Barnes Richardson & Colburn 的解读,USTR 就四个方向征集意见:CBAM 当前影响、扩围的潜在影响、竞争效应,以及美国可以采取何种执法或补救措施。

窗口期不宽。美国联邦公报标注的意见截止日为 11 月 9 日,另一家机构在解读中给出的提交日期为 11 月 7 日。正式口径以联邦公报的 11 月 9 日为准,实际提交宜留出提前量。

征集的材料要求偏向实证。公告鼓励提交方给出具体品类、贸易额、流失订单、就业影响与生产地信息,这些数据是判断 CBAM 是否构成不公平贸易壁垒的基础。

二、CBAM 现在管什么

现行 CBAM 的覆盖范围是六个高碳品类。据美国联邦公报的说明,欧盟进口商在铝、水泥、电力、化肥、氢、钢铁这几类商品上,需要申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并按嵌入式碳排放量购买 CBAM 证书。

证书价格锚定欧盟碳市场。据 USTR 的公告,证书价格依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的配额拍卖价定。EU 的说法是,让进口商品承担与欧盟本地生产者在 ETS 下相当的碳成本。

时间线已经进入实质阶段。公告指出,CBAM 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进入全面实施,进口商虽然要到 2027 年 9 月才开始实际缴款,但 2026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进口的覆盖商品,其财务义务已经在累积。

核心数据一览

三、300 与 400 两个扩围口径

扩围有多个版本在并行推进。据 Tetmo 的梳理,欧盟委员会在 2025 年 12 月提出扩围方案,涉及钢铁产品和一类“组合金属产品”,涵盖上百项下游钢铁与铝密集型商品,并附带反规避条款。

机构之间的口径并不一致。欧盟理事会在 2026 年 6 月通过一般路径,提出新增 300 多种产品;欧洲议会则在 9 月 15 日通过修正案,提出纳入约 400 种产品。两个数字的差距,正是三方需要谈的焦点。

分歧要靠三方会谈收敛。据 Barnes Richardson & Colburn 的说法,委员会的提案、理事会的路径与议会的修正案将在今年晚些时候进入三方谈判,最终清单在此之前仍有变数。

四、评估与反制是两回事

需要区分看的是“理解口径”与“执法动作”。据 European Pulse 的报道,USTR 启动的是调查,评估现有机制与扩围方案对美国企业的影响,是否构成不公平壁垒;调查不等于已经开征反制关税。

美方的不满集中在两点。据 Barnes Richardson & Colburn 的分析,一是 CBAM 只抵扣显性的碳费,不认可美国的监管型减排投入,美国本身也没有可供抵扣的碳税或碳费;二是欧盟对默认排放值加了惩罚性上浮,用来倒逼企业提供公司级数据。

摩擦已经外溢到多边层面。据 European Pulse 报道,世界贸易组织已同意应俄罗斯请求设立争端专家组,审查 CBAM 的合法性。这条线索说明 CBAM 的争议不只发生在美欧之间。

趋势与结构拆解

五、对中国出口的三层传导

这轮征求意见离落地还有距离,但传导链条值得提前看清。美欧围绕碳边境的摩擦若升级,其他品类的贸易措施也可能被牵连,出口企业的市场准入环境会跟着变紧。

更直接的是申报成本。CBAM 扩围一旦把下游钢铁、铝密集型产品纳入,涉及出口的商品要提供公司级碳排放数据,并接受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核验,数据采集与审计负担会明显上升。

第三层落在转口与代工链条上。碳足迹追溯要求提高后,通过第三地转口或代工的路径会被同步审查,原产地与排放归属的证明要求也会更严。对相关行业的出口商来说,把碳数据台账先建起来,比等规则落定更实际。

卖家应对与观察方向

参考资料

  • 美国联邦公报:《Request for Comments on the Effect of the European Union's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and the Proposals To Expand Coverage on U.S. Trade》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告(91 FR 64450,案卷 USTR-2026-0661)
  • Barnes Richardson & Colburn:《USTR Seeks Comment on EU Carbon Border Tax, Raising Possibility of Enforcement》
  • European Pulse:《US launches probe into EU carbon border tax over trade concerns》
  • Tetmo Trade Tariff Monitor:《USTR Invites Comments on EU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Trade Imp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