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税局 98-2026 号法规落地:电商 12/31 前必须启用电子发票,微型企业豁免
用 Word 或 Excel 手工开的发票,年底之后在菲律宾不再算数。9 月 22 日,菲律宾国税局(BIR)签发第 98-2026 号税收备忘录通告(RMC 98-2026),立即生效:被覆盖的纳税人须在 12 月 31 日前通过注册合规系统出具电子发票,从事电商或互联网交易的小、中、大型纳税人全部在列,仅微型纳税人(Micro)豁免。
据 Inquirer Business 与 VATCalc 报道,通告明确了合格电子发票的门槛——必须由注册、批准或认可的会计/开票系统生成结构化电子文件,以电子方式传送给买家;用 Microsoft Word、Excel、Google Docs、Sheets 等工具手工制作的发票不具合规效力。BIR 局长 Charlito Martin Mendoza 表示,规则落地后即可进入实施阶段,目标是让电子发票对纳税人可行,同时为税务管理数字化打基础。
对在菲律宾市场经营的跨境卖家,落地路径只有三条:自建系统、采购商业软件、或接入电子发票服务商(ESP)。据 Inquirer Business 报道,选好系统只是第一步,开票前还须取得 BIR 的开具许可(PTI),拿到许可后 6 个月内完成销售数据申报(EIS)认证——时间表相当紧凑。
一、覆盖范围与豁免
先把「谁必须做」划清楚。据 Thomson Reuters 合规数据库整理,RMC 98-2026 的强制覆盖对象分五类:从事电商或互联网交易的小、中、大型纳税人;大纳税人服务局(LTS)辖下企业;《便利纳税法》(RA 11976)及 RR 8-2024 框架下的大型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化会计系统(CAS)、计算机化账簿或其他开票软件的企业;以及税务局长后续指定的其他纳税人。微型纳税人明确豁免。
覆盖面比字面更宽的,是 CAS 这一档。据 TTFC 律所的外企合规指南分析,判定标准是系统能力而非实际使用——只要企业的 QuickBooks、SAP、Oracle、Xero 等软件具备生成结构化开票数据的能力,就在强制范围内;已经注册 CAS 却关闭开票模块,或是为了规避义务退回手工开票,BIR 大概率不会认可。
分支机构也要一并算账。据 Context.ph 报道,多分支企业的合规要求延伸至整个经营网络而非仅总部,实施与系统集成的成本随之上升;对在菲律宾有多处经营场所的卖家,每一处开票点都要纳入合规盘子。
二、什么才算电子发票
「三要素」是合格线。据 VATCalc 解读,一张合规电子发票须同时满足:由经正式注册、批准或认可的会计/开票系统生成结构化电子文件;以电子方式传送给买家(邮件、在线查看、二维码、移动或网页应用);发票数据可被提取用于向 BIR 的销售数据申报。买家索要时,纳税人还须提供纸质副本。
更正规则也被写死。据 Pagero 整理的通告要点,已开电子发票的更正须通过单独单据并引用原票:金额减少走贷项单(credit note),金额增加则开具新电子发票。系统宕机期间允许临时使用纸质发票,恢复后必须补开替代电子发票并引用原纸质凭证。
电子发票与电子销售数据申报(EIS)是两件事。BIR 局长 Mendoza 在菲律宾星报报道中明确:眼下先聚焦电子发票合规,销售数据申报等 BIR 另行发布实施细则后再执行——EIS 平台自 2022 年起试点,规则至今未出。对卖家来说,12 月 31 日前的硬任务只有一个:把电子发票开出来。

三、时间表与合规路径
倒排一下时间。据 Context.ph 报道,RMC 98-2026 于 9 月 22 日签发,距 12 月 31 日截止只剩约 100 天;开票前须取得的 PTI 许可,BIR 评估最长可达 20 个工作日;许可到手后,还须在 6 个月内取得验证系统数据提取与传输能力的 EIS 认证。算上系统选型、采购、对接与测试,留给新入局者的缓冲并不多。
三条合规路径各有代价。据 Inquirer Business 报道,自建系统适合 IT 能力强的企业,采购商业软件最快但要按年付订阅费,接入 ESP 则把技术活外包——BIR 将在月内单独发布 ESP 管理规则,服务商市场的准入框架才刚要成型。
值得记一笔的背景是节奏反复。据 VATCalc 整理,菲律宾电子发票试点始于 2022 年 7 月,首批约 100 家大型纳税人,因技术与实施问题一度停滞;2025 年重启后,RR 26-2025 把第一波强制合规期限从 2026 年 3 月推迟到 12 月 31 日。期限延过一次,未必还有第二次。
四、在线卖家的账单
平台不会替你开票。据菲律宾 Respicio & Co. 律所的卖家合规指南,Shopee、Lazada 等平台提供交易记录、代扣部分税款,但开票与申报责任始终在卖家自己——「平台订单截图或纸质凭证」在新规下直接失效,普通 PDF 同样不满足结构化电子发票要求。
不合规的代价写在税法里。据 Respicio 律所与本地财税媒体 Flex 整理,未按规定开票可依《国家国内税收法典》处以每项 1000 至 5 万比索罚款,情节严重的拒不开票行为可处 2 至 4 年监禁;欠税另计最高 25% 的附加罚金与利息。BIR 近年对在线平台的监测明显加强。
前置成本同样真实。Flex 估算,经认证的开票软件初始投入约 5000 至 2 万比索,再加上系统对接、票据留存与人员培训,对利润率本就单薄的中小卖家构成新的固定支出。2026 年 BIR 还要求在线卖家在店铺页面展示注册徽章(RMC 38-2026),合规门槛在持续加码。

五、跨境卖家怎么办
区分两种经营形态是第一步。据 TTFC 指南,在菲律宾设有子公司或分支的外国企业,只要走自营开票流程,就落在 RMC 98-2026 的强制范围内;纯跨境直邮模式则另受进口环节规则约束——每批 1 万比索 CIF 以下的个人包裹目前免关税与 VAT,市场平台模式下平台费开票由平台自理。
VAT 义务是绕不开的另一层。据 TaxDo 与 Flex 整理,年销售额超 300 万比索须注册缴纳 12% VAT;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依 RA 12023 及 RR 3-2025 须注册、开票并缴税,否则面临暂停业务处理——BIR 预计 2026 年仅外国数字服务 VAT 一项即入库 210 亿比索,执法动力充足。
对跨境卖家的实际清单可以很短:确认自身在菲主体的纳税人分类与覆盖档位,赶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系统选型与 PTI 申请,保留全部电子票据备查。12 月底之后,BIR 的数据抓手从抽查变成系统直连——到那时,每一笔没有结构化电子发票支撑的销售,都会成为账上的一颗雷。

参考资料
- Inquirer Business:《BIR allows firms to build or buy e-invoicing systems》
- The Philippine Star:《BIR issues electronic invoicing guidelines》
- Context.ph:《BIR sets year-end deadline for e-invoicing compliance》
- VATCalc:《Philippines e-invoicing rules confirmed for December 2026》
- Thomson Reuters:《Regulatory updates - Philippines》
- TTFC Law:《The Philippine E-Invoicing Mandate: A Comprehensive Compliance Guide for Foreign Companies in 2026》
- Respicio & Co. Law Firm:《Do Online E-Commerce Sellers Need to Register with BIR and Issue Electronic Invoices Under Current Regulations in the Philippi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