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 9 项便利化政策征求意见:支付机构可办市场采购结售汇,2027 年 1 月起全国推广

外汇局 9 项便利化政策征求意见:支付机构可办市场采购结售汇,2027 年 1 月起全国推广
摘要:2026 年 11 月 2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1 日。反馈渠道有三条:电子邮件发至 current@mail.sa...

外汇局 9 项便利化政策征求意见:支付机构可办市场采购结售汇,2027 年 1 月起全国推广

先把性质说清楚,这是征求意见稿,不是已经生效的文件。

2026 年 11 月 2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1 日。反馈渠道有三条:电子邮件发至 current@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注明「优化经常项目公开征求意见」);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0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邮政编码 100033);传真 010-68402380。文件在外汇局官网的索引号为 000014453-2026-00817。

《通知》的构成是 9 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加 1 项监管要求。9 项政策又分两类:一类是拓宽业务适用场景、范围和种类,共 5 项;另一类是降低企业资金结算和交易成本,共 4 项。

其中与跨境卖家关系最直接的一条是: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服务范围由电子商务拓展至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交易。

一、支付机构这一段,到底拓宽了什么

现行规定下,支付机构的外汇业务范围聚焦跨境电子商务,不包含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结算。这是《通知》起草说明里写明的现状。

拓宽之后的表述是:支付机构可在目前为跨境电商提供外汇服务的基础上,为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经常项下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但放开不是无条件放开。北京商报援引《通知》内容报道,支付机构为贸易新业态相关交易主体提供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应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并按规定向注册地外汇分局办理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金融时报》的表述更为直白:引入支付机构参与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结算,是对传统银行渠道的有益补充,可以充分发挥支付机构结算币种丰富、费率低等优势,使外汇便利化服务触达更多小微商户和个人。

这三句话合起来,才是完整信息:范围拓宽了、条件没放松、定位是银行渠道的补充而非替代。

二、市场采购的结算痛点在哪里

要理解这项政策的分量,得先看市场采购贸易本身有多大规模。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 1039)指的是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超过 15 万美元(含)、并在采购地完成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2013 年 4 月由商务部等八部委批准在义乌试行,2014 年 11 月诞生全国首张报关单,目前已在全国 39 个专业市场复制推广。

规模数据很能说明问题。据义乌方面公开信息,2025 年义乌出口总额 7307.0 亿元,其中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6004.6 亿元,同比增长 25.4%,占全国份额的 70.7%。

另一个样本是常熟的「市采通」平台。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该平台累计服务中小微外贸主体超 5 万家,在全国 140 个口岸实现常态化通关,货物通达 190 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出口额约 1100 亿元;2025 年常熟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 200 亿元,同比增长 14.1%。平台已与 14 家银行、4 家非银金融机构达成系统合作。

痛点也正来自这里的主体结构:市场采购与外贸综服服务的是大量小微商户,单笔金额小、笔数多、主体分散。传统银行渠道的服务成本与合规门槛,对这类主体天然偏高。支付机构一旦获准进入,结算币种与费率的选择空间会变大——但要重复一遍,这一切取决于正式文件最终怎么落。

核心数据一览

三、两个时间节点:2027 年 1 月 1 日与 6 月 1 日

《通知》里出现了两个明确的未来时点,容易被误读成文件生效日。

第一个是 2027 年 1 月 1 日。《通知》明确,自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并与银行外汇展业改革融合实施。这里的 2027 年 1 月 1 日是「全国推广这项业务」的时间点,不是本征求意见稿的生效日——文件目前仍在征求社会意见阶段,正式文本尚未发布。

背景值得补一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2022 年初率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 4 地落地,后逐步推广至全国 31 个地区;2023 年外汇局实施外汇展业改革试点。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项政策的总体思路一致,都体现「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支持」的导向。

第二个是 2027 年 6 月 1 日。自该日起调整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管理模式,支持企业自主选择逐笔报送或余额报送贸易信贷,符合规定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A 类企业可免于报送贸易信贷报告,具体规定另行公告。这项政策在归类上属于降低企业资金结算和交易成本的 4 项之一,官方口径是「大部分合规中小外贸企业可免于报送」。

四、边境贸易与另外几项政策

剩下几项政策,覆盖面比想象中宽。

边境贸易这一项有明确的地域清单:注册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 9 个边境省区、参与便利化业务的企业,与其所在省区毗邻国家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发生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外汇收支,可办理轧差净额结算。据《金融时报》了解,现行规定下企业一般不得将出口收款与进口付款轧差净额结算,但边境邻国货币币值波动大,边境地区企业有实际需求,目前已在云南、内蒙古开展试点,此次是扩围到 9 个省区并纳入便利化政策框架。

保险机构这一项不直接服务卖家,但方向一致:境内保险机构与境外同一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下跨境再保险业务,可就分入业务收入、分出业务支出、保险理赔款以及手续费、经纪费等再保险相关服务费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拓宽类的另外三项分别是: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代办,将代办种类从购结汇拓宽至外汇收支、境内外汇划转、存提钞等其他银行业务,委托非近亲属代办需有相应授权;降低经营性租赁境内外汇结算门槛,取消承租方外汇收入规模的准入限制,允许承租方在交易真实合规前提下购汇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扩大保险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账户收支范围至外债等其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以及更好保障国际赛事用汇。

趋势与结构拆解

五、别忘了那 1 项监管要求

便利化从来不是单向的。

《通知》同时提出 1 项监管要求:银行等办理本通知规定的外汇业务时,应严格落实展业责任,开展真实性、合法性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筛查拦截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

这个结构其实很好理解——放宽的是前置审批与材料负担,收紧的是机构端的展业责任与事后筛查。对外贸企业来说,「材料少了」不等于「审核松了」,真实性与合规记录会成为能不能享受到便利的分水岭。

从政策脉络看,这批措施有明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此前表示,在存量政策提质增效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以及调研中发现的企业新诉求,拟集中推出一批增量措施,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回到最实际的问题:做市场采购(1039)与外贸综服出口的卖家,多了一条潜在的持牌支付机构通道,结算币种与费率的选择可能增加;但全国范围的便利化业务要等到 2027 年 1 月,且正式规则要等征求意见结束后的定稿。11 月 2 日到 12 月 1 日这一个月,是这份文件唯一能被外部意见改动的窗口。

到那时,答案才会真正浮出水面。

卖家应对与观察方向

六、参考资料

  •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索引号 000014453-2026-00817)
  • 央视网新闻:《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征求意见》
  • 中国经济网转证券日报:《外汇局拟推出一揽子便利化政策举措》
  • 金融时报客户端:《重磅新政,外汇局征求意见!》
  • 证券时报 / 券商中国:《9 项便利化政策来了!外汇局最新发布》
  • 中证网:《国家外汇局拟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
  • 北京商报:《国家外汇局: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
  • 义乌文明网:《一个集装箱的全球之旅》(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与义乌出口数据)
  • 苏州市人民政府:《常熟「市采通」平台累计出口超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