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10 月 23 日起续征中国柑橘罐头反倾销税:(EU)2026/2327,361.4—531.2 欧元/吨
货架上一罐净重 314 克的橘子罐头,过一次欧盟海关,要缴 11 到 17 欧分的反倾销税。这个数字 18 年没变过,接下来五年大概率也不会变。
2026 年 10 月 21 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实施条例 (EU) 2026/2327,决定对中国柑橘罐头(canned mandarins)经日落复审后继续维持最终反倾销税;条例于 10 月 22 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L 系列,依第 4 条自公布次日起生效,即 2026 年 10 月 23 日。CELEX 编号 32026R2327。
这是维持,不是新税。措施自 2008 年原审延续至今,本次为再延五年。同一周,欧委会还通过 (EU)2026/2314 撤销了对华太阳能玻璃的反倾销税,两个条例极易写混,引用时务必核对条例号。
一、税率表:谁缴多少
条例第 1 条按生产商逐一列名,税率为按净产品重量计征的从量税(欧元/吨):
宜昌罗森食品有限公司 531.2 欧元/吨(TARIC 附加码 A886);浙江台州一罐食品有限公司 361.4 欧元/吨(A887),为全表最低;湖北新世纪食品有限公司 489.7 欧元/吨(A888);浙江巨州食品有限公司 499.9 欧元/吨(C528);条例附件所列未纳入抽样的合作出口生产商 499.6 欧元/吨(A889),共 16 家;所有其他原产于中国的进口 531.2 欧元/吨(A999)。
这组数字与 2008 年原审时完全一致。2014 年、2020 年及本次三次复审都没有重算税率——日落复审只能决定维持或撤销,改变税率水平需要另走期中复审程序。
二、为什么「未作答」等于最高档
复审由西班牙全国蔬菜加工品及加工食品协会联合会(Fenaval)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提出申请,代表产量占欧盟柑橘罐头总产量 100% 的生产商;欧委会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依《基本条例》(EU) 2016/1036 第 11(2) 条启动复审。
复审调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损害调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欧委会认定复审调查期内倾销继续存在——出口价格与依据第 2(6a)(a) 条构造的正常价值之间的差额显著,超过 160%;欧盟产业在复审调查期内遭受实质损害。
关键在于合作程度。据条例认定,复审期间来自中国的利害关系方均未作答;只有一家中国出口生产商提供了抽样所需信息并同意纳入样本,但该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正式通知欧委会不再合作。欧委会因此依第 18 条使用「事实可得信息」作出认定。
对食品罐头类出口商而言,这就是机制所在:不作答不会让调查停下来,只会让认定基于申请方提供的材料作出,且企业在税率表上失去自己的名字——没有名字,就落到「所有其他」那一档 531.2 欧元/吨,也就是全表最高档。

三、发票声明:低税率的唯一开关
单独税率不是自动适用的。条例规定,适用低于统一税率的个别税率,以向成员国海关提交一份载有规定声明的有效商业发票为条件。
声明须注明日期并签署,签署人须为出具发票实体的负责人,并载明其姓名与职务;内容须包括以吨计的数量、生产公司的名称与地址,以及对应的 TARIC 附加代码。未提交该发票的,一律适用「所有其他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税率 531.2 欧元/吨。
差额有多大?向浙江台州一罐采购,拿不到发票声明就多缴每吨 169.8 欧元,接近应缴税额的一半。
四、新出口商复审:一条实际的出路
条例为调查期内未出口的企业留了口子。未在原始调查期(2006 年 10 月 1 日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对欧盟出口、与受措施约束的出口生产商无关联关系,且已实际对欧盟出口或已订立不可撤销合同义务出口相当数量的新出口生产商,可申请加入附件名单,适用 499.6 欧元/吨的税率。
这条路径怎么用:它是「申请—审查—列名」的程序,不是清关时填个字段就能拿到的优惠,需要先满足条件再走申请,获批后名字进入附件,随后靠每票发票声明落地。对 2013 年之后才做欧盟市场的罐头厂,这是目前税率表上唯一可争取的下降通道——从 531.2 到 499.6,每吨 31.6 欧元。

五、从量税的实际分量
按复审调查期的平均进口价每吨 1,167 欧元折算,531.2 欧元约合货值的 45.5%,361.4 欧元约合 31%,附件合作企业的 499.6 欧元约合 42.8%。换成货架单位:314 克小罐,最高档 17 欧分、最低档 11 欧分;餐饮用的 850 克大罐,分别为 45 与 31 欧分。
欧盟本土只有两家生产商,均在西班牙巴伦西亚省,最近一个参考年度产能利用率仅 16%—18%。复审调查期内中国进口 15,188 吨,占欧盟市场 32%—35%,土耳其为 41%—45%。
据行业测算(第三方估算,非官方统计),中国罐头橘子年出口量约 25 万—26 万吨,2024 年约 26.06 万吨、2025 年约 25.29 万吨;最大出口市场为美国,约占 50%,日本约 20%—21%,对欧盟出口约占中国总出口的 6% 左右。美国与日本均未对中国该产品征收专门的反倾销税。
所以,这份条例真正的含义不在「加税」,而在「不加也不减」——五个数字原封不动,再锁五年。对已经把这笔成本算进报价的企业,账不用改;对停在最高档的企业,接下来五年要争的只有两件事:一份格式完整的发票,和一个进入附件名单的资格。

六、参考资料
- 《欧盟官方公报》L 系列: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2327,2026 年 10 月 22 日刊登,CELEX 32026R2327
- 欧盟委员会:Notice of initiation of an expiry review concerning Chinese preserved citrus fruits,C/2025/5628,2025 年 10 月 21 日
- 法国海关与间接税总局:海关通告 No 2026/148,确认 (EU)2026/2327 及 2026 年 10 月 23 日生效
- 欧盟委员会(DG Trade and Economic Security):反倾销复审与贸易防御措施五年期程序说明
- 华商(北京)律师事务所 Kinso 涉外团队:《贸易救济简报 10 月 22 日》
- 网易号「贸易夜航」:《欧盟对中国柑橘类罐头征收关税,10 月 23 日生效》(出口量占比为行业测算)
- 2eu.brussels:《EU extends anti-dumping duties of up to €531.20 per tonne on Chinese canned mandarins for another five y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