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终止对华光伏玻璃 12 年双反:10 月 22 日生效,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已缴税款可退

欧盟终止对华光伏玻璃 12 年双反:10 月 22 日生效,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已缴税款可退
摘要:一笔最高 84.2% 的税,征了 12 年半,最后不是因为反倾销的官司打赢了,而是因为要保护的对象没了。

欧盟终止对华光伏玻璃 12 年双反:10 月 22 日生效,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已缴税款可退

一笔最高 84.2% 的税,征了 12 年半,最后不是因为反倾销的官司打赢了,而是因为要保护的对象没了。

当地时间 2026 年 10 月 19 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两项实施条例——(EU)2026/2314 废止对原产于中国光伏玻璃的最终反倾销税,(EU)2026/2310 废止最终反补贴税。两项条例于 10 月 21 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L 系列,按各条例第 2 条规定,自公布次日即 10 月 22 日起生效。

措施自 2014 年 5 月起实施,2020 年延长五年。终止之后,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复审立案之日起已缴纳的双反税款可申请退还,但不计利息,2014 至 2025 年期间已征税款不在退还范围。

但有一句话必须写在最前面:终止措施,不等于欧委会认定此前的倾销与补贴指控不成立。

一、两项条例,两个法律底座

为什么要出两个条例?因为欧盟有两套独立的贸易防御工具,法律基础不同,却在同一张报关单上叠加。

反倾销税依托《欧盟条例》(EU) 2016/1036,按出口价与构造正常价值之间的差额计算,本次依其第 11(2) 条到期复审后废止;反补贴税依托 (EU) 2016/1037,按生产者从公共资金获得的利益计算,本次依其第 18 条到期复审后废止。两套文件各有卷宗、各有五年期、各有一次到期复审,所以各有各的废止条例。

对进口商而言效果只有一个,因为他是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时缴了这两笔税。

此前的税率是这样的:反倾销税区间 17.5%~75.4%,未获单独税率的出口商适用 67.1%;反补贴税区间 3.2%~17.1%,未获单独税率者适用 17.1%。两者合计,未获单独税率的中国出口商要承担货物海关价值 84.2% 的税负——接近货值本身。

涉案产品的定义是技术化的,不是商业化的:钢化钠钙平板玻璃,铁含量低于 300 ppm,太阳能透射率高于 88%(按 AM1.5、300~2500 nm 测量),耐热性最高 250°C(EN 12150),机械强度不低于 90 N/mm²(EN 1288-3)。海关编码为 CN ex 7007 19 80,TARIC 代码 7007 19 80 12、18、80、85。两项条例的适用范围逐码一致,不存在只逃掉一税的可能。

同一天,欧委会对韩国热敏纸的到期复审给出了相反结论——维持征税。差别不在中国或韩国,而在产业是否还在。

二、为什么终止:被保护的对象消失了

欧委会在 (EU)2026/2314 号条例中写明:由于欧盟境内已没有在产的光伏玻璃制造商,继续维持关税已没有可保护的对象——反倾销制度的设立前提是「存在受损害的国内产业」,这一前提现已不成立。

复审文件披露,德国 GMB Glasmanufaktur Brandenburg 与比利时 AGC Glass Europe 是欧盟最后两家具备规模的光伏玻璃生产商,两家均于 2025 年一季度停产,其中 GMB 已于 2025 年 11 月进入破产程序。核查阶段,GMB 两次临时取消核查,AGC 因停产无法接受核查,也没有第三家生产商参与调查。

这次日落复审的由来本身就带着一点吊诡。2025 年 4 月 18 日,GMB 的母公司 Interfloat Group 提交复审申请,主张维持对中国光伏玻璃的关税,有助于该公司停产产线重启。欧委会要求申请方提供复产所需的合同、融资安排或运营方案,未获得实质回应,也没有第三方收购方出现。复审期间,并没有中国出口商应诉。

时间线上,4 月提交申请时两家主体仍在,只是产线停运;7 月立案,程序按存在欧盟产业的框架推进;到年底核查阶段,一家破产、一家停产,核查无法进场。复审制度没有覆盖这种情形:申请人与被保护的产业主体,在同一个复审程序中先后失去主体资格。

回看历史更清楚。2014 年欧盟首次对中国光伏玻璃征税时,本地尚有 GMB、AGC、法国圣戈班等多家生产商;2020 年 7 月第一次日落复审延长关税时,圣戈班旗下的 Isolierglas-Center GmbH 已宣布退出,欧盟仅剩 GMB、AGC 两家有规模产能。此后五年,在欧洲高能源成本、下游组件厂产能外迁的压力下,两家企业持续亏损,最终双双停产。

核心数据一览

三、终止不等于认定无倾销

这一点必须单独讲清楚。

依据欧盟反倾销基础条例第 2(6a) 条,欧委会以土耳其为替代国计算正常价值,仍认定中国光伏玻璃的倾销幅度超过最低标准。这套计算不依赖企业应诉,仅基于公开数据和替代国成本,因此即使没有中国出口商配合,也能算出倾销幅度。

也就是说,本次结论的结构是:倾销认定成立,损害认定失去载体。欧委会没有推翻此前关于倾销与补贴的认定,只是认定「征税的法理基础已不存在」。

对出口企业的实际含义是三件事。第一,本次仅针对光伏玻璃这一单一品类,光伏组件、其他工业品的贸易救济措施不受影响,欧盟并未全面放开对华关税。第二,调查层面的倾销认定仍然保留,后续行业仍存在再次发起调查的可能性——如果欧盟境内重新出现光伏玻璃产能,程序可以从头再来。第三,单证、原产地、申报规范的管理不能放松,否则下一轮调查里没有可用的数据。

新的约束也在成形。光伏玻璃属高耗能产品,欧盟《净零工业法案》设定了 2030 年光伏全产业链本土制造能力满足至少 40% 年度部署需求的目标;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及电池法规下的碳足迹尽调要求,正在成为中国产品进入欧洲组件供应链的新门槛。

四、退税:钱在进口商手里

退税安排是这次落地中最容易被误读的部分。

时间起算点是 2025 年 7 月 22 日,即复审立案之日,覆盖至措施终止,共 457 天,正好是复审持续的 15 个月。退税不计利息,须依申请提出,向海关申请退还。申请时效为自海关债务通知之日起三年。2014 至 2025 年期间已征收的税款不在退还范围。

更关键的是权利主体:退税申请权归属欧盟进口商,不归中国出口商。

这解释了一个反常识的现象:一笔看似给中国产品的减负,现金流却先进了欧洲买方的账。对出口商来说,真正的含义在合同里——如果成交方式是 DDP、含税价,退税收益全部落在买方手上,出口商要重新谈价格分配才有份;如果是 FOB 或 CIF 由买方清关,那么出口商手里的谈判筹码是「未来的报价」,不是「过去的税款」。过去 15 个月已经缴出去的钱,追回动作得由买方发起,出口商能做的是把这件事摆上谈判桌,而不是等它自动回流。

趋势与结构拆解

五、对中国光伏玻璃出口意味着什么

中国光伏玻璃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多年稳定在 90% 以上。但关税这 12 年,确实改变了流向:中国光伏玻璃在欧盟市场的份额,从 2014 年原审期的 30.5%,降至 2020 年第一次复审期的 9%,本次调查期进一步降至约 3%。

需求端并不疲软。据欧洲光伏协会数据,欧盟 2025 年新增光伏装机 65.1 GW,同比下滑 0.7%,是 2016 年以来首次年度收缩,2026 年预计回升至 68.1 GW;截至 2025 年底,欧盟光伏累计装机 406 GW。按每 GW 光伏组件约需 1000 万平方米光伏玻璃测算,欧盟每年光伏玻璃需求量约 6~8 亿平方米。光伏玻璃约占单块组件成本的 12%~18%。

但增量不宜高估。隆众资讯光伏玻璃分析师高玲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关税取消对出口市场构成利好,欧洲组件厂采购中国玻璃的成本下降,可以刺激采买需求;但她同时强调直接出口增量有限——欧洲对中国光伏玻璃的实际需求基数本身较低,且土耳其及周边地区近两年持续扩充光伏玻璃产能,对中国进口形成替代。当前中国光伏玻璃的重点出口目的地为印度、印尼、越南、泰国和美国。

国内侧仍在出清。据隆众资讯统计,截至 2026 年 10 月中旬,国内光伏玻璃在产日熔量约 6.6 万吨,产能利用率仅 49.03%,近一半窑炉处于冷修或停产状态。

上市公司的口径也印证了欧洲分量之轻:信义光能 2025 年海外销售占比 33.5%,海外销量同比增长 36%,增长主要来自美国、印度市场,海外产能在马来西亚马六甲与印尼泗水;福莱特 2025 年欧洲地区销售收入 1.89 亿元,占总营收约 1.4%,仅为北美市场的约九分之一;旗滨集团 2025 年海外业务收入 33.75 亿元,同比大增 85.3%,其中光伏玻璃境外销售 23.78 亿元,主要销往亚洲其他国家;南玻 A 同期海外营收 15.9 亿元,占总营收 11.59%。

对跨境电商卖家而言,光伏玻璃不是平台上架的品类,但它是欧洲户用光伏、便携储能、太阳能板这类热销类目的上游成本项。欧洲组件厂采购成本下降,最终会沿产业链传导到终端零售价——只是这条传导链很长,且中间还隔着产能过剩的国内供给。

所以,84.2% 归零并不意味着欧洲市场重新打开,而是修复了一条已经很窄的贸易通道。真正的考验是,欧盟会不会用 CBAM 和《净零工业法案》,把关税形式的壁垒换成碳壁垒——到那时,答案才会真正浮出水面。

卖家应对与观察方向

六、参考资料

  • 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2314》,2026 年 10 月 19 日通过,《欧盟官方公报》L 系列 2026 年 10 月 21 日
  • 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2310》,2026 年 10 月 19 日通过,《欧盟官方公报》L 系列 2026 年 10 月 21 日
  • 界面新闻:《欧盟对华光伏玻璃 12 年「双反」落幕》
  • 澎湃新闻:《对华加关税,大搞保护主义 12 年后,欧盟自家产业全没了》
  • MonitorLegal:《Solar glass from China: EU duties repealed 22 October》
  • 中国能源网:《刚刚!欧盟废止对华太阳能玻璃「双反」关税》
  • 上海钢联隆众资讯 / 欧洲光伏协会(SolarPower Europe)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