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锻钢研磨介质双反终裁落定:CITT 认定威胁性损害,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 94.7%、反补贴 12.9%

加拿大锻钢研磨介质双反终裁落定:CITT 认定威胁性损害,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 94.7%、反补贴 12.9%
摘要:2026 年 9 月 22 日,CITT 就第 NQ-2026-002 号调查发布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锻钢研磨介质(forged grinding media)的倾销与补贴行为,**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正在威胁造成损害**。裁定公布当日,加拿大...

加拿大锻钢研磨介质双反终裁落定:CITT 认定威胁性损害,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 94.7%、反补贴 12.9%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没有用满期限,它正好卡在最后一天出手。

2026 年 9 月 22 日,CITT 就第 NQ-2026-002 号调查发布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锻钢研磨介质(forged grinding media)的倾销与补贴行为,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正在威胁造成损害。裁定公布当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随即进入双反税征收程序。

这个措辞值得咬一下。不是「已造成损害」,是「威胁造成损害」(threat of injury)。按《特别进口措施法》(SIMA)的设计,两者都能触发贸易救济,但证明门槛不同——威胁性损害要证明的是「若不采取措施,损害即将发生」。CITT 选择了一条更窄但仍然成立的路径。

结果是明确的:双反税落地了。此前按临时措施缴纳的保证金不会退还,而是转为正式征收。CITT 同时表示,裁定的理由说明将于 2026 年 10 月 7 日发布。

投诉方是总部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甘露市(Kamloops)的 Moly-Cop Canada。这是一家全球性的矿业研磨介质生产商,其加拿大工厂是本案的国内产业主体。

问题也随之而来:CBSA 和 CITT 在这套程序里到底各管什么?94.7% 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同类金属制品出口加拿大,会不会被连带?

一、两家机构各管一半

加拿大的双反程序和美国的架构不一样,分工切得很干净。

CBSA 管「有没有倾销、有没有补贴、幅度多少」。它做的是价格比较和补贴项目认定,输出的是倾销幅度(margin of dumping)和补贴金额(amount of subsidy)。本案中 CBSA 还启动了 SIMA 第 20 条调查——这一条针对的是「政府实质性决定价格、价格与竞争市场下的价格不具实质可比性」的非市场经济情形,CBSA 在理由陈述里用了大量篇幅分析中国长材钢行业的产能过剩、国有股权比重、政府对钢坯等投入品的影响。

CITT 管「有没有损害」。它做的是国内产业的财务与市场份额分析,输出的是损害、损害威胁或产业阻碍的认定。CITT 是向议会报告、经由财政部长的独立准司法机构,也审理保障措施申诉、联邦政府采购申诉和海关与消费税裁定的上诉。

顺序是:CBSA 先立案并做初裁,CITT 同步启动初步损害调查;CBSA 出终裁,CITT 再做最终损害裁定。只有在 CITT 认定成立的情况下,CBSA 的倾销与补贴幅度才正式转化为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若 CITT 否定,则全部程序终止、已收临时税退还。

本案的时间表是这样的:2025 年 11 月 20 日 CBSA 收到书面投诉;2025 年 12 月 11 日认定投诉材料齐备;12 月 19 日通知中国政府并邀请磋商,中方未提出磋商请求;2026 年 1 月 9 日 CBSA 正式立案,CITT 同步启动初步损害调查;5 月 25 日初裁;8 月 24 日终裁;9 月 22 日 CITT 裁定。

每一步都踩在 SIMA 的法定时限上。CITT 的最终损害裁定须在 CBSA 初裁后的一定期限内作出,本案的期限日就是 9 月 22 日。

二、税率表:36.4% 到 94.7%

CBSA 8 月 24 日的终裁给出了六个档位,倾销幅度与补贴金额分别列示,均以出口价格的百分比表示。

  • 常熟非凡金属制品(Changshu Feifan Metalwork):倾销 44.7%,补贴 1.5%(81.76 元/公吨)
  • 常熟龙特耐磨球(Changshu Longte Grinding Ball):倾销 46.7%,补贴 2.1%(119.86 元/公吨)
  • 江阴兴澄马戈特钢球(Jiangyin Xingcheng Magotteaux Steel Balls):倾销 36.4%,补贴不适用
  • 东方铸造锻造(Oriental Casting and Forging):倾销 53.3%,补贴 2.4%(127.65 元/公吨)
  • 唐山 ZWell 装备制造(Tangshan ZWel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倾销 64.9%,补贴不适用
  • 其他所有出口商(All other exporters):倾销 94.7%,补贴 12.9%(193.45 元/公吨)

江阴兴澄马戈特和唐山 ZWell 这两家的补贴特别说明一下。CBSA 于 8 月 24 日依 SIMA 第 41(1)(a) 条终止了对这两家的补贴调查,理由是补贴金额不足出口价格的 1%,属微量。反补贴税对这两家不适用,但反倾销税照征。

「其他所有出口商」这一档是本案最狠的一刀:94.7% 的倾销幅度加 12.9% 的补贴。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在 2026 年 8 月 25 日的商业资料通告里给的整体区间是倾销 36.4%—94.7%、补贴 1.5%—12.9%,与 CBSA 表格一致。

需要注意两点。第一,CBSA 明确说明,终裁表中的倾销幅度是「为终裁之目的确定的幅度,不反映未来进口将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真正适用于未来 shipments 的是正常价值(normal value),CBSA 已向提供充分信息的出口商单独发出,自损害裁定次日起生效。第二,未在表中列名、且调查期间未提供充分信息的出口商/生产商,将按部长指定适用「其他所有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

临时阶段的税率比终裁高:常熟非凡 51.6%+1.9%=53.5%,常熟龙特 54.9%+2.1%=57.0%,江阴兴澄 43.6%,东方铸造 62.9%+20.0%=82.9%,唐山 ZWell 76.2%,其他出口商 125.3%。临时税自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征收。

核心数据一览

三、产品定义与税号

涉案产品的定义写得很具体:锻造或冲压工艺生产的球形或卵形(ball)锻钢研磨介质,公称直径自 25 毫米(1 英寸)起,至并含 160 毫米(6.25 英寸),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

通常归入加拿大税号 7326.11.00.00。CBSA 特别提示,该税号同时涵盖涉案与非涉案货物,仅为便利参考,以产品定义为准。

这个尺寸区间要留意。直径小于 25 毫米或大于 160 毫米的研磨介质不在范围内,铸造工艺(而非锻造/冲压)的研磨介质也不在范围内。但矿山用高铬球、锻造钢球主力规格几乎都落在 25—160 毫米之间,实际覆盖面很广。

四、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按 SIMA 的常规安排,CITT 的肯定性裁定意味着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将正式征收,期限通常为 5 年。也就是说,这批税会一直征到 2031 年,除非中途被复审修改或被日落复审终止。

10 月 7 日的理由说明文件是关键。它会披露 CITT 为什么认定「威胁」而不是「已造成损害」,以及国内产业在哪些指标上出现了恶化趋势。对有意申请复审的企业来说,这份文件决定了接下来要攻击哪几个事实认定。

出口商还有几条路可以走。一是通过 CBSA 的正常价值复审或再评估程序申请调整未来的正常价值,前提是成本、价格发生了实质性变化——CBSA 在终裁公告里明确提醒,若价格、市场条件、生产与销售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出口商有责任相应提高出口价格,确保对加拿大的销售不仅高于正常价值,且不低于售价与完全成本加利润。二是必要时就 CITT 的裁定寻求司法审查。三是密切关注 retroactive duty on massive importations(对大规模进口的追溯征税)这一条,CBSA 在终裁公告中保留了这一选项。

趋势与结构拆解

五、同类金属制品的连带风险

研磨介质只是一个切口,真正值得警惕的是它背后的第 20 条分析框架。

CBSA 在理由陈述里系统论证了中国长材钢行业的产能过剩、政府所有权与控制、对钢坯等投入品的干预,以及由此导致的价格扭曲。这套论证不是为研磨介质一个产品写的,它是一份可复用的行业证据包。下一次加拿大国内产业就另一项钢制产品提起申诉时,这份材料可以直接引用。

对出口加拿大的金属制品企业来说,有三件事现在就能做。第一,把出口价格与国内售价、完全成本加利润的对照做成常态化记录,一旦被立案,这是应诉的基础。第二,别赌「没人应诉」——CITT 与 CBSA 对未提供充分信息的出口商一律适用最高档税率,本案是 94.7%,同期美国对华镀锡板反倾销初裁因无人应诉按不利事实推定给出 136.52%,两件事是同一个教训。第三,把加拿大市场的依赖度重新算一遍:5 年的征税期足以重构一条供应链,越早分散越好。

到 10 月 7 日 CITT 公布理由说明时,才能真正看清这一次「威胁性损害」的认定边界画在哪里。而那条边界,会决定下一批中国钢制品进入加拿大时,被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

卖家应对与观察方向

六、参考资料

  •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Tribunal Finds Threat of Injury—Forged Grinding Media from China》(2026 年 9 月 22 日,调查编号 NQ-2026-002)
  •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Notice of final decisions: Forged Grinding Media (FGM 2026 IN)》
  •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Statement of Reasons—Final decisions: Forged Grinding Media (FGM 2026 IN)》(2026 年 9 月 8 日,渥太华)
  •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Forged Grinding Media: Measures in force》(措施代码 FGM)
  •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商业资料通告第 741/2026 号《加拿大:对源自中国内地的锻造研磨介质的反倾销及反补贴行动:最终裁决》
  • Farrow:《Anti-Dumping Injury Inquiries: Forged Grinding Media》
  • 安徽省商务厅:《美国作出镀锡板反倾销初裁》(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