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税临时政策 11/10 到期:商务部 9/17 确认磋商推进,300 亿美元双向减免仍待落地

中美关税临时政策 11/10 到期:商务部 9/17 确认磋商推进,300 亿美元双向减免仍待落地
摘要:四季度还没开始,两个日期已经压在了外贸人的排产表上:一个是 11 月 10 日,一个是「适时」。

中美关税临时政策 11/10 到期:商务部 9/17 确认磋商推进,300 亿美元双向减免仍待落地

四季度还没开始,两个日期已经压在了外贸人的排产表上:一个是 11 月 10 日,一个是「适时」。

9 月 17 日下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回答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关于中美双方 300 亿美元相互降低关税安排磋商最新进展的提问时说,目前中美双方经贸团队正就有关议题保持密切交流,后续将适时发布有关进展。

这是官方对「300 亿美元」这个数字的最新一次公开回应。往前推一周,商务部已表示中美双方正就 300 亿美元的相互降低关税安排进行磋商。也就是说,「300 亿美元双向减免」并非市场臆测,而是进入了官方口径的讨论议题;但截至目前,涉及哪些商品、降多少、什么时候降,一概没有官宣。

另一条线更硬。2025 年 10 月中美在吉隆坡达成的联合安排,将部分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暂停实施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距离这个日期,只剩不到两个月。

一、9/17 发布会说了什么,没说什么

把何亚东的原话拆开看,信息量其实不小。

第一句是「目前中美双方经贸团队正就有关议题保持密切交流」——确认磋商渠道畅通,且层级是「经贸团队」,不是技术工作组。第二句是「后续将适时发布有关进展」——确认有进展会官宣,但没有给出时间表。

提问方追问了两个具体问题:双方是否已经确定了相关安排将涵盖哪些产品?目前是否还有尚未解决的问题?发言人没有正面回答其中任何一个。这个「不回答」本身就是信息:清单尚未敲定。

同一场发布会上,何亚东还回应了欧委会发布《公共采购法》立法草案设置「欧洲优先」条款一事,表示中方高度关切,并指出今年以来欧盟连续推出《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工业加速器法案》等,频频设置歧视性条款。对冯德莱恩在 2026 年度盟情咨文中提及中欧贸易不平衡、「中国冲击 2.0」,中方的回应是「不搞麦克风外交,也不打口水仗」。

把这两条放到一起看,指向的是同一个判断:四季度中国外贸企业面对的不是一个方向的不确定性,而是美、欧两条线同时处于政策变动期。

二、11/10 到期的到底是什么

很多卖家把 11 月 10 日理解成「关税又要涨了」,这个理解只对了一半。

据商务部美大司对中美经贸磋商初步成果的解读,2025 年 10 月中美双方在吉隆坡就解决各自关切的经贸问题达成联合安排,将部分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暂停实施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具体包括三类:一是美方 24% 对等关税和中方相关反制措施;二是美方出口管制 50% 穿透性规则和中方相关出口管制等措施;三是美方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 301 调查措施和中方相关反制措施等。

美方一侧的文件口径与此一致。美国总统行政命令《MODIFYING RECIPROCAL TARIFF RATES CONSISTENT WITH THE ECONOMIC AND TRADE ARRANG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明确,继续暂停对华进口商品加征的加码对等关税,直到 2026 年 11 月 10 日美东时间凌晨 12 时 01 分;美国协调关税表 9903.01.63 税目及相关注释的暂停执行同步延续至该时点。另有行业数据平台记录,美国对华 301 条款产品排除的有效期同样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

关键点在于「暂停」二字。暂停到期不等于自动加征,也不等于自动延期——它取决于 11 月 10 日之前双方是否达成新的安排。2026 年 5 月的磋商成果中,双方已重申将推动吉隆坡联合安排延期,「为两国经贸合作提供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市场预期」。但重申推动,不等于已经完成。

核心数据一览

三、300 亿美元:能确认的与不能确认的

能确认的:

  • 双方正在进行一项涉及约 300 亿美元规模的相互降低关税安排的磋商;
  • 磋商由中美经贸团队直接参与,保持密切交流;
  • 官方表示后续将适时发布进展。

不能确认的:

  • 具体商品清单。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份官方文件披露拟降税商品的 HS 编码或品类;
  • 降税幅度与实施形式。是取消加征、下调税率,还是扩大排除范围,均未见官宣;
  • 生效时间。是否与 11 月 10 日这个节点绑定,还是单独安排,同样不明。

这里需要提醒一句:市场上流传的任何「清单截图」「内部时间表」,在官方公告发布之前都不具备可执行性。企业据此调整采购、锁汇、签长约,风险全部自担。

一个更务实的判断角度是:300 亿美元这个体量,放在中美双边贸易的盘子里并不算大。它的象征意义——双方愿意用「对等降税」而非「对等加税」的方式处理分歧——可能比清单本身更重要。

四、四季度备货节奏怎么排

政策节点错配,是四季度最实际的麻烦。

一条美国线的常规节奏是:11 月黑五网一、12 月圣诞季,对应海运头程通常要在 9 月底至 10 月中旬发运。如果 11 月 10 日政策生变,受影响的是 10 月中旬之后到港、11 月 10 日之后报关的那批货。

给出三条操作建议:

第一,把 11 月 10 日当作一个「报关日」而非「发货日」来管理排产。能在 11 月上旬之前完成清关放行的货物,政策风险敞口最小;赶不上这个窗口的,按现行税率做成本预案,不要按「可能降税」的乐观口径报价。

第二,对同时受 301 排除到期影响的品类做单独梳理。301 产品排除与对等关税暂停是两个不同的政策工具,到期时点恰好撞在 11 月 10 日,但续期安排未必同步。同一票货可能同时踩中两条线。

第三,原产地证明与全套报关资料的准备要提前,不要等到政策落地当天才开始找文件。涉及转口、第三国加工的,原产地认定的材料链要完整, provisional 的口说无凭在稽查面前没有价值。

趋势与结构拆解

五、不确定期怎么签合同

政策不确定期最容易出问题的,往往不是税率本身,而是合同条款。

几个处理办法值得参考:一是报价单与合同里写明报价有效期,并把「关税政策变动导致成本变化」列为价格调整条款,避免一口价锁死三个月;二是对长约订单设置税率变动的分担机制,明确超过一定幅度的税负由谁承担;三是新签合同尽量把交货与报关时点写清,避免买卖双方对「谁承担政策变动风险」各执一词。

另一侧也同样重要:如果 300 亿美元降税安排真的落地,早期锁死高价长约的企业反而会吃亏。所以条款设计上,应该是双向的——涨了有分摊机制,降了有重议机制。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准备工作:应急预案。不是写一份文档交差,而是具体到「如果 11 月 10 日之后 24% 对等关税恢复,我的主力 SKU 成本上升多少、售价要不要动、不动的话毛利还剩几个点」这种可以直接执行的测算。

所以,11 月 10 日并不意味着「关税一定涨」,也不意味着「一定会降」。它意味着一个已经明确的时间点,和一堆尚未明确的清单。对企业来说,能做的准备不是猜方向,而是把两套剧本的成本账都算清楚。到那时,答案才会真正浮出水面。

卖家应对与观察方向

六、参考资料

  • 新华社:《商务部:中美经贸团队正就降税等议题保持密切交流》
  • 中国网:《商务部回应中美降税磋商最新进展等经贸热点》
  •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2026 年 9 月 17 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 商务部美大司:《解读中美经贸磋商初步成果》
  • 美国《联邦公报》:MODIFYING RECIPROCAL TARIFF RATES CONSISTENT WITH THE ECONOMIC AND TRADE ARRANG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腾讯新闻:《中国商务部公布 5 月中美经贸磋商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