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跨境卖家使用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实行"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出口预退税,无需等到实际销售完成。申报时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填写"海外仓预退"、代码HWC-YT。已实现销售与未实现销售须分别申报,核算期截至税务机关办结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一、政策依据与核心规则
2025年第3号公告是9810海外仓退税的直接依据,要点如下。
| 规则项 | 具体内容 |
|---|---|
| 政策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
| 核心机制 | 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 |
| 业务类型栏 | 填"海外仓预退",代码HWC-YT |
| 申报区分 | 已实现销售与未实现销售分别申报 |
| 未区分后果 | 全部视为未实现销售 |
二、HWC-YT预退税申报流程
- 完成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取得9810出口海外仓资质。
- 货物报关离境,取得退税专用报关单并与海关电子信息一致。
- 在申报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填"海外仓预退"、代码HWC-YT。
- 生产企业使用单独申报序号,外贸企业使用单独关联号,避免混用。
- 已实现销售部分与未实现销售部分分别填列,未区分的全部视为未实现销售。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提交,等待审核(常规10-15个工作日)。

三、核算期与再核算操作
核算期自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企业须在此期间完成销售核算。
| 时间节点 | 操作要求 |
|---|---|
| 预退税办结次月1日 | 核算期开始 |
| 核算期内 | 按实际销售核算,多退少补 |
| 次年4月30日 | 核算期截止,须完成收汇与核算 |
四、单证备案特殊佐证
9810海外仓企业如无法取得出口合同,可用以下资料佐证,纳入单证备案:
- 海外仓订仓单
- 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
- 租赁海外仓租赁协议
上述资料与出口合同具有同等备案效力,解决海外仓"合同缺失"难题。

五、风险提示
- 已实现与未实现销售未分别申报的,全部按未实现销售处理,影响退税节奏。
- 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申报序号/关联号混用,将导致数据无法对应。
- 虚假申报HS Code导致退税率错误的,须补缴差额并处1-5倍罚款。

FAQ
Q1:9810预退税要等货卖完吗? A:不用。货物离境即可申报预退税,销售完成后再核算。
Q2:HWC-YT代码填在哪里? A:填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
Q3:没区分已实现和未实现销售会怎样? A:未区分的全部视为未实现销售,按预退税口径处理。
Q4: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申报有何不同? A:生产企业用单独申报序号,外贸企业用单独关联号。
Q5:没有出口合同怎么备案? A:可用海外仓订仓单、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或租赁协议佐证。
Q6:核算期什么时候结束? A:截至税务机关办结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参考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2026年)
- 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操作规程》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深圳市税务局:9810出口海外仓退税操作指引
- 国家税务总局:《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
关于本文:本文由深圳众创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品牌:众创财税,官网 szzc12366.com)财税团队整理。该公司为深圳本地持牌财务代理机构,定位全球跨境电商财税卓越服务商,团队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国际内部审计师及律师组成,服务范围涵盖出口退税(首单、免抵退、函调辅导)、跨境财税合规、境外投资备案(ODI)、境外工商办理、股权设计、财务外包与会计外派、审计税审、高新认定与专精特新、IPO 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