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ITC 10 月 13 日终裁维持中国床垫反补贴税令:柬埔寨等六国床垫反倾销税令继续有效,本次未新增税率
一张床垫的现金保证金率,从土耳其的 20.03% 到越南全国统一税率的 668.38%,中间隔着 30 多倍。2026 年 10 月 1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这一批床垫贸易救济措施上投出维持票,意味着这 30 多倍的差距原样保留。
当天上午 11 时,委员会以书面表决(vote by notation)方式完成表决,新闻稿编号 26-146。涉及的调查编号为 701-TA-645 以及 731-TA-1495、1497–1501(复审)。
这是一次五年期日落复审的结果,不是新立案的调查。裁决维持的是既有措施,本次未涉及新增税率。
一、10 月 13 日的表决:案件编号与两条程序线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日程显示,2026 年 10 月 13 日(周二)上午 11 时安排了一场书面表决,标题为《USITC Vote -- NOTATIONAL -- Mattresses from Cambodia, China, Malaysia, Serbia, Thailand, Turkey, and Vietnam》,案件性质标注为「快速五年期(日落)复审」,调查编号为 Inv. No. 701-TA-645 和 731-TA-1495 及 1497–1501(复审)。
表决方式值得留意:书面表决意味着委员会不开庭、不举行听证,委员各自签署意见。表决定于当天上午 11 时,结果于上午 11 时 30 分以公告形式发布,约三小时后由正式新闻稿替换。
这套程序能走到书面表决这一步,源于 2026 年 7 月 6 日的一个程序性决定。联邦公报所载《Scheduling of Expedited Five-Year Reviews》显示,委员会于 2026 年 7 月 6 日认定,国内利害关系方对其立案通知(91 FR 16229,2026 年 4 月 1 日)的答卷充分,而应诉方利害关系方的答卷不充分,且不存在需要进行完整复审的其他情形,因此依 1930 年关税法第 751(c)(3) 条(19 U.S.C. 1675(c)(3))进行快速复审。
「快速」意味着程序被压缩,而不是举证标准被放宽。时间节点有三处:
- 工作人员报告(staff report)计划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提供;
- 书面意见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下午 5 时 15 分,且不得包含新的事实信息;
- 非案件当事方的第三方简要书面陈述同样截止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
两个机构在这类复审里分工明确。美国商务部(具体由国际贸易管理局执法与合规司执行)负责认定撤销后倾销或补贴是否会继续或再度发生;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认定撤销后美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是否会继续或再度发生。10 月 13 日的表决,落在后半段。
二、两个税令体系:中国是反补贴,六国是反倾销
这组措施由两个性质不同的税令构成,混用会带来实务上的误判。
中国:反补贴税令(countervailing duty order),商务部案件编号 C-570-128,依 2021 年 5 月 14 日发布的联邦公报文件(86 FR 26463)生效。反补贴针对的是出口国政府提供的可抗辩性补贴,被审查的是补贴本身。
柬埔寨、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越南六国:反倾销税令(antidumping duty orders),对应调查编号 731-TA-1495 及 1497–1501。反倾销针对的是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定价,被审查的是企业定价行为。
需要单独留意印度尼西亚的情况。2020 年立案阶段,配套反倾销调查覆盖的国家包括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与越南七国——这一点在商务部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床垫反补贴终裁文件中有明确记载。而本次复审的案件编号序列为 731-TA-1495 及 1497–1501,跳过 1496,所列国家为六国,不含印度尼西亚。相关联邦公报通知未就这一差异作出说明,本文不作推测,受影响企业应分别对照两个阶段的正式文件自行核验。
据 2021 年最终裁定披露的税率(按国别与企业分列):柬埔寨 45.34%,马来西亚 42.92%,塞尔维亚 112.11%,土耳其 20.03%;泰国方面 Nisco Thailand 为 763.28%,「其他所有企业」为 37.48%;越南方面单独税率为 144.92%,越南全国统一实体为 668.38%。中国反补贴税令项下,被列名的四家企业与「其他所有企业」均为 97.78%。
这些数字看上去很极端,但它们是这套措施维系了五年的现实。本次裁决既未新增税率,也未调低税率。

三、日落复审问的是另一个问题
不少从业者把日落复审理解成「税率会不会降」,这是一个方向性的误解。
快速日落复审回答的是一个假设性问题:如果撤销税令,美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会不会在可合理预见的期间内继续发生或再度发生?
这个设问有三个特征,决定了它的判决逻辑与初查完全不同。
第一,问的是「会不会」,不是「正在是不是」。当前进口量处在什么水平,可以参考,但不构成决定性因素。
第二,问的时间维度是「可合理预见的期间」,而不是今年或明年。这意味着即便眼下进口萎缩,也不必然导向撤销结论。
第三,在应诉方答卷不充分的快速程序中,委员会可以依据既有记录与国内产业答卷作出判断,未必有应诉方的新数据进入记录。这正是 2026 年 7 月 6 日那份程序性裁定留下的后果。
所以,「继续保留」这个结果的确切含义是:有关措施的法律效力不中断,已按规定计缴的现金保证金继续按现行税率执行,清关与清算(liquidation)机制照常运转。它不是新增税负,也不是税负的重新计算。
四、适用范围:以书面产品描述为准,不是看税号
判断一批货在不在覆盖范围内,起作用的不是报关时填的那个税号。
商务部税令文件明确:所列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子目仅为便利而列,决定商品是否被涵盖的是税令正文中的书面产品描述,以其他 HTS 号报关的商品仍可能属于覆盖范围。这一条几乎是所有反倾销反补贴实务争议的源头。
C-570-128 的书面范围可概括为几个要点:涵盖所有类型的青少年与成人床垫;「床垫」特指至少包含「芯层」(core)的材料组合,芯层构成床垫的主要支撑系统,可由弹簧、海绵、其他弹性填充物或它们的组合构成;床垫还可包含「填充层」(upholstery)与「面料层」(ticking);范围限于成人床垫与青少年床垫,涵盖弹簧床垫、非弹簧床垫与混合床垫,且不区分尺寸与尺寸称谓。
常见的排除项包括蒲团床垫(futon mattresses)、充气床垫(airbeds)、水床(waterbeds)以及部分整体式 convertible 家具。这些排除项不是按名称自动生效的,仍需对照书面范围逐案核验。
税号层面可参考的检索起点包括 9404.21.0010、9404.21.0013、9404.29.1005、9404.29.1013、9404.29.9085、9404.29.9087、9404.21.0095、9404.29.1095、9404.29.9095、9401.40.0000、9401.90.5081。再强调一次:这些号码只是检索线索,入局出局的判据是书面描述。
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叠加问题:不同批次案件可能并行作用于同一批货物,后续的范围裁决(scope ruling)与规避认定(circumvention finding)同样会改变实际覆盖范围。

五、出货企业的核对动作:先分国别,再分企业
核验的第一步不是查税率,而是厘清三种身份。
按出口国别分别确认适用税令。中国大陆出货落在反补贴体系(C-570-128);柬埔寨、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越南出货落在反倾销体系。两者计税依据不同,单据要求也不同。
再按生产者与出口商确认现金保证金率。前述 20.03%、45.34%、112.11%、144.92%、668.38% 等均源自 2021 年最终裁定,实际报关时的保证金率取决于最近一次行政复审(administrative review)赋予该企业或出口商的税率,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原裁定税率;未参与复审的企业通常沿用原裁定税率。定价前应到商务部 ACCESS 案件记录中核对供应商当前适用税率。
算术上的差别有多大,举一个直观例子。同一批申报价值 100,000 美元的床垫:按土耳其 20.03% 计的现金保证金约为 20,030 美元;按越南全国统一税率 668.38% 计则约为 668,380 美元。同一品类、同一市场,现金流占用相差逾 33 倍——这说明产地重排不是换一个包装就能解决的事。
核验方式应以「书面描述 + 结构申报」为准。向报关行提供床垫的构造与尺寸说明,让其对照税令书面范围核验,而不是只提供商品名称。作为覆盖范围基础的判断如果错了,后面的税率算得再准也没有意义。
同时不要把 10 月 13 日的裁决读成税负变化的信号。本次裁决的结论是措施继续有效,不涉及税率调整、不涉及新立案、也不涉及保证金率重算。
最后留出一条时间线:五年为一个周期,下一次日落复审的启动时点可以倒推,不必等到立案通知才动手。行业统计显示,2018 年美国自中国进口床垫约 593 万张,2019 年降至约 187 万张,同期自越南进口量由 3,582 张升至约 169 万张。产能迁移已经发生,本次税令延续之后,这条曲线的走向仍取决于下一个五年周期开始时的数据。

六、参考资料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News Release 26-146: USITC Makes Determinations in Five-Year (Sunset) Reviews Concerning Mattresses from Cambodia, China, Malaysia, Serbia, Thailand, Turkey, and Vietnam》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Commission Calendar: USITC Vote -- NOTATIONAL -- Mattresses from Cambodia, China, Malaysia, Serbia, Thailand, Turkey, and Vietnam(2026 年 10 月 13 日)》
- 联邦公报:《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Scheduling of Expedited Five-Year Reviews(Investigation Nos. 701-TA-645 and 731-TA-1495 and 1497–1501 (Review))》
-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Mattresses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untervailing Duty Order(C-570-128,86 FR 26463)》
-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Mattresses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inal Affirmative Countervailing Duty Determination(86 FR 15910)》
- Airlift USA:《C-570-128: countervailing duty order on Mattresses from China》
- PUdaily:《US Mattress AD Reassessment: TDI & Flexible Foam Demand Implications?》
- 至美通研究院:《跨境电商日报:美国裁定继续维持中国床垫反补贴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