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签署 384/2026/NĐ-CP 号法令:明确生产流通商品原产地认定规则

越南签署 384/2026/NĐ-CP 号法令:明确生产流通商品原产地认定规则
摘要:越南把「越南制造」的判定标准写进了法令。2026 年 10 月 9 日,越南政府签署第 384/2026/NĐ-CP 号法令,专门规范在国内生产和流通商品的原产地认定,并定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对在越南设厂、或把越南放进供应链的企业来说,标签...

越南签署 384/2026/NĐ-CP 号法令:明确生产流通商品原产地认定规则

越南把「越南制造」的判定标准写进了法令。2026 年 10 月 9 日,越南政府签署第 384/2026/NĐ-CP 号法令,专门规范在国内生产和流通商品的原产地认定,并定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对在越南设厂、或把越南放进供应链的企业来说,标签上的四个字,从此要拿得出证据。

越通社与越南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显示,该法令由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代表签署,内容涵盖原产商品、纯原产商品、非纯原产商品、经过简单加工或制造的商品、认定原产地时不予考虑的因素,以及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等几大块。文本口径是「规范」,而不是「鼓励」。

据 LuatVietnam 的法规摘要,法令适用于在越南境内从事商品生产和贸易的商人,以及相关国家管理机构、国内组织和个人。规制对象落在国内生产与流通环节,并非单纯的出口报关动作,这一点决定了它的比对方式。

一、三类商品怎么划分

法令把商品分成两支。据越通社报道,原产于越南的商品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在越南完全获得的商品,二是并非完全在越南获得的商品。前者对应「纯原产」,后者对应「非纯原产」,判定路径完全不同。

二分法与多数原产地规则的思路一致:能证明全部来自本地的走第一条路,用了进口原料的走第二条路,但必须满足增值或税则归类要求。划线的意义在于,企业要先自证落在哪一支。

据 BizHub 报道,各部委和部级机构在必要时,可以为其管理范围内具有特殊性质的商品制定单独的越南原产地规则,前提是不与该法令冲突。这条留了口子,后续细则还会陆续落地。

越通社称,凡在产品标签或含商品信息的单据、物品上标注越南原产的商家、组织和个人,都处于法令约束范围内。标注行为本身,就触发了责任。

二、纯原产的具体范围

据越通社与 Tridge Insights 的梳理,纯越南原产包括在越南种植和收获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在越南出生或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以及在越南通过狩猎、捕鱼、养殖、采集或捕获获得的产品。畜牧与水产业的本地化程度,直接被这份清单框定。

矿产与自然物质同样列入:从越南土地、水域、海底或海底底土中提取的矿物和天然物质,都属于纯原产。开采类业务的取证链条相对清晰。

两类容易忽略的情形也被写进条文。一是在越南领海以外的水域、海床或底土获得的产品,只要越南依国际法有权开发这些区域;二是在越南注册、获准悬挂越南国旗的船只从公海捕捞的渔获和其他海产品。

生产或消费过程中产生、已丧失原有功能且无法修复或翻新,只能丢弃、用作原料或回收的物品,也归入纯原产。Tridge 的摘要把这几类一并列出,覆盖了再生料与副产物。

核心数据一览

三、非纯原产的两条门槛

使用了非越南原料的商品,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据 LuatVietnam 的摘要,其一是税则归类改变,即从非原产材料到成品,HS 编码在 4 位层级上发生变化。编码层面的比对,比笼统说「加工」要硬。

其二是越南价值含量(VVC)至少达到 30%。商家可以在直接公式与间接公式之间二选一,并在整个财政年度内沿用同一口径,中途不能来回切换。

包装材料和盛装货物的容器,只要构成商品的组成部分,其价值就计入 VVC。对轻工与消费品出口企业来说,这部分往往被忽略,却可能决定是否够到 30% 的门槛。

信息技术与数字技术类商品另有口径:在越南境内完成的研发、设计、编程、数字化、自动化,以及技术测试与软件测试成本,可计入 VVC。据越南政府门户网站,简单加工环节与不予考虑因素的规定,不适用于这类增值活动。

四、简单加工不算数

法令明确把「简单加工或制造」排除在认定之外。据 LuatVietnam 的摘要,简单包装、贴附或印刷标签、简单组装等工序,在判定原产地时不予考虑。工序清单是硬性列举,不靠解释空间。

与之并列的是第 8 条列出的「不予考虑的因素」。条文没有为这些环节留下可用于增值计算的余地。

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越南工厂只承担贴标、分装或简单组装,即便货值经过越南,也很难据此主张越南原产。加工深度而非物流路径,才是判定依据。

对以越南为中转、期望借道换取产地或关税待遇的企业,这条是本次法令里最需要逐条比对的条款。仅做简单工序的产线,增值证据会非常薄。

趋势与结构拆解

五、企业责任与过渡期

法令要求标注越南原产的商家、组织和个人,对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据越通社,需留存进货发票、物料清单、生产流程说明等证明文件,以备主管机关检查与审计。举证责任在企业一侧。

电子与书面记录的存储,须符合会计与档案法规。主管机关提出要求时,企业要能拿出原产地证据,并遵守越南关于出口货物原产地的规定以及进口国的相关规则。

过渡安排相对宽松:在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已依法标注越南原产的商品,可继续使用原有标签直至商品效期届满。存量包装不必立刻作废。

风险同样存在。规则趋严会压缩「简单加工换产地」的空间,靠转口规避关税的路径风险上升;规则落地初期,各部委细则未必同步,实操中容易出现口径差异。更实际的一点是,这份法令管的是越南国内的标签与认定,并不替企业解答进口国的关税原产地判定。

一份标签背后,是一整套可追溯的采购与生产记录。对在越南布局的企业来说,真正要回答的问题是:你的越南环节究竟提供了多少可核算的增值——如果只有分装与贴标,2027 年之后,它还配得上「越南制造」这四个字吗?

卖家应对与观察方向

参考资料

  • 越通社 / Vietnam.vn:《确定越南国内生产和流通商品原产地的规定》
  • LuatVietnam:《Decree No. 384/2026/ND-CP issued on determining Vietnamese origin of goods》
  • Vietnam News / BizHub:《New rules on product origin to take effect from 2027》
  • Tridge Insights:《Vietnam Implements Decree 384 to Regulate Determination of Vietnamese Origin for Domestically Produced Goods》
  • 腾讯新闻:《越南出台新规:规范国内生产和流通商品“越南制造”原产地认定》
  • Vietnam.vn:《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将实施关于确定越南商品原产地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