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周通报 15 起首饰镍释放与镉超标:13 起来自中国,REACH 附件 XVII 成直接依据
一条手链的镍释放量测到 104 微克每平方厘米每周,是 REACH 附件 XVII 第 27 条限量 0.5 的 208 倍;一款项链的镉含量按重量计达到 77%,是第 23 条限量 0.01% 的 7700 倍。这两个数字出现在同一周的欧盟 Safety Gate 数据里,指向同一类商品——贴身佩戴的低价饰品。
据监管情报机构 Obsidian Regulatory Intelligence 对 Safety Gate 公开数据的汇总,2026 年 10 月 2 日至 9 日这一周,欧盟共记录 15 起首饰类严重化学风险警报,产品覆盖手链、项链、耳环与穿刺饰品。15 起中 13 起来源于中国,2 起来源不明。
通报国分布并不平均:卢森堡 9 起、瑞典 3 起,爱沙尼亚、芬兰与法国各 1 起。风险描述中点名镍释放的为 11 起,点名镉的为 5 起,部分产品两项同时超标。15 起警报的法律依据全部是同一部法规——REACH 法规(EC)No 1907/2006。
一、15 起警报的构成
按产品拆,8 条手链、3 条项链、3 副耳环、1 件穿刺饰品。按品牌拆,14 起为无品牌产品,只有 1 起标注了品牌:芬兰 10 月 2 日通报的耳环,品牌为 Amanda B。
按处置措施拆,要求采取纠正措施的 10 起、退出市场的 3 起、从消费者手中召回并退市的 2 起。也就是说,多数批次并未走到「召回」这一步,而是由成员国主管机关要求经营者先纠正,但这同样意味着货物不能再按原状态销售。
实测值层面,该机构列出的镍释放读数包括 104、79、76、61、49、33、29 与 0.37 微克每平方厘米每周;镉含量按重量计分别为 9.5%、19%、37%、75.8%,最高 77%。即便是最低的 0.37,也已经落在第 27 条 0.5 限量附近,属于该机构所称的「无法直接判定」区间。
编号方面,Obsidian 列出的警报号包括 SR/02831/26、SR/02829/26、SR/02820/26、SR/02819/26、SR/02817/26、SR/02816/26、SR/02815/26、SR/02814/26、SR/02813/26(均为卢森堡,10 月 9 日)、SR/02772/26(爱沙尼亚,10 月 9 日)、SR/02743/26(法国,10 月 2 日)、SR/02722/26(芬兰,10 月 2 日)、SR/02720/26、SR/02716/26、SR/02705/26(均为瑞典,10 月 2 日)。欧委会 Safety Gate 官方检索页面显示,这一区间内的警报分别归入第 39 周与第 40 周周报,第 40 周周报的发布日标注为 2026 年 10 月 7 日。企业逐条核对时,应以官方 alertDetail 页面为最终口径。
二、第 27 条管镍,第 23 条管镉
REACH 附件 XVII 第 27 条限制的是「释放量」,不是「含量」。文本分两档:插入耳洞及人体其他穿刺部位的后置组件(post assemblies),镍释放必须低于 0.2 微克每平方厘米每周;与皮肤直接且长期接触的其他物品,如耳环、项链、手链、脚链、戒指、表壳、表带、铆钉纽扣、拉链与服装上使用的金属标,释放量不得超过 0.5 微克每平方厘米每周。
「长期接触」这个前提一直有解释空间。ECHA 在 2014 年给出的口径是:两周内 3 次以上、每次超过 10 分钟,或两周内 1 次以上、超过 30 分钟。按这个定义,日常佩戴的饰品基本全部落在管制范围内。
第 23 条限制的是「含量」。依据 Commission Regulation(EU)No 494/2011 修订,镉在金属珠及其他首饰用金属部件、仿首饰金属部件与发饰(含手链、项链、戒指、穿刺饰品、腕表与腕饰、胸针与袖扣)中,浓度等于或大于金属重量的 0.01% 时,不得使用或投放市场,条款自 2012 年 1 月 10 日起适用。欧盟委员会后来进一步确认,0.01% 这一阈值按首饰的每个金属部件分别计算,而不是按整件首饰平均。
对照这条线,77% 的含义就不需要再解释了——那不是「含镉」,那是「主体材料就是镉合金」。爱尔兰健康与安全管理局(HSA)在其镉限制信息说明中直陈,高含量镉主要出现在部分进口仿首饰中,消费者(包括儿童)可能通过皮肤接触或舔舐暴露。

三、EN 1811:镍释放到底怎么测
第 27 条同时指定了分析方法。CEN 标准 EN 1811:2011+A1:2015 是参考测试方法:把样品置于人工汗液溶液中一周,再测定释放出的镍量。带涂层的物品要先按 EN 12472:2020 做磨损与腐蚀模拟,眼镜架另有 EN 16128:2015。
2015 年这次修订的关键变化是去掉了「不确定结果」这一档。据中国商务部 WTO/FTA 咨询网 2015 年的通报,修订后身体穿刺配件的测试结果低于 0.35 微克每平方厘米每周、与皮肤长期或直接接触的其他组件低于 0.88 微克每平方厘米每周,即可视为通过。需要注意,0.35 与 0.88 是考虑方法不确定度后的通过判据,法定限值本身仍是 0.2 与 0.5。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本轮 15 起警报未引用任何协调标准(Obsidian 记录为 no harmonised standard is cited)。这并不改变合规义务,但说明成员国的执法逻辑是直接对照附件 XVII 的限值,而不是对照某份标准证书。企业手上若只有一份「依据 EN 1811 检测」的报告,还需要确认报告上的实测值本身落在限值内,而不是仅仅确认「做过 EN 1811」。
四、规则没变,变的是抽查密度
这两条限制都不是新规。第 27 条是 2009 年 6 月 1 日从镍指令 94/27/EC 平移进 REACH 附件 XVII 的;第 23 条的首饰镉条款自 2012 年 1 月 10 日适用。Conphora 汇编的 Safety Gate 数据显示,2020 年至 2026 年首饰类警报共 791 起,占同期全部警报的 3.7%,2023 年是峰值年,165 起;2026 年前 39 周为 61 起,周均 1.6 起。
把这个基数与 10 月 2 日至 9 日单周 15 起放在一起,结论很清楚:这不是规则收紧,是一次集中的市场监督行动。卢森堡的 9 起尤其说明问题——该国在 2020 至 2026 年的首饰类通报累计只有 20 起,一周就贡献了 9 起。
来源国结构上,中国是最大单一来源,477 起占 60.3%;来源不明 226 起,占 28.6%。来源不明占比接近三成这件事,本身就是一条信息:相当一部分被抽查货物没法追溯到具体产地。

五、企业侧的四件事
第一,向供应商索取分部件的检测报告。镍释放按 EN 1811 出,并注明是按 0.2 还是 0.5 判定;镉按第 23 条 0.01% 出,且须注明是按每个金属部件计算。一张笼统写「符合 REACH」的声明没有意义。
第二,补齐技术文件与 REACH 符合性声明。以亚马逊欧盟站的饰品政策为例,平台要求提交的符合性声明必须明确引用附件 XVII 第 23、27、63 条,并列出产品中所含 SVHC。达不到这一颗粒度,被抽查后无法快速自证。
第三,建立到货抽检。镉与铅可以用 XRF 快速筛查,镍释放必须送实验室做人工汗液浸泡,成本高于 XRF,但饰品单件货值低、批量大,抽检的边际成本可控。
第四,核对追溯链。14 起无品牌、2 起来源不明意味着,一旦货物被抽查,举证责任落在把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那一方——进口商、分销商或平台卖家。按市场监督法规(EU)2019/1020,这一责任不因「我只是转卖」而转移。
风险提示同样要讲清楚:对白牌低价饰品而言,补做镍释放与镉检测的成本可能吃掉整单毛利;但不做的代价是整批退市,加上成员国层面的 REACH 违规处罚。这是一道算术题,不是态度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当成员国把抽查做成常态化项目而不是运动式检查,靠「这批次没被抽到」来管理的库存还能撑多久。答案要到下一批周报出来时才会清楚。

六、参考资料
- Obsidian Regulatory Intelligence:《EU: 15 jewellery recalls for nickel in Oct 2026: importers must check》
- Obsidian Regulatory Intelligence:《EU: 6 cadmium jewellery recalls, Sept 25 to Oct 2 2026: what to check》
- Conphora:《Jewellery(Safety Gate 首饰类警报统计,2020—2026)》
- 爱尔兰健康与安全管理局(HSA):《Information Note on REACH Restrictions of cadmium in jewellery, plastics and brazing sticks》
- 中国商务部 WTO/FTA 咨询网:《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修订镍含量检测标准》
- 丹麦环境保护署(Miljøstyrelsen):《Survey and analyses of consumer products with non-nickel coatings》
- 亚马逊卖家中心(法国站):《Jewelry(REACH 附件 XVII 第 23、27、63 条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