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 10 月 12 日查获未注册衣物柔顺剂:圣西蒙镇仓库货值约 120 万披索,涉未取得 FDA 经营许可证

菲律宾 10 月 12 日查获未注册衣物柔顺剂:圣西蒙镇仓库货值约 120 万披索,涉未取得 FDA 经营许可证
摘要:一次执法持续了 10 小时 30 分钟——从上午约 11 点,一直查到晚上 9 点 30 分。查获货物估值约 120 万披索。而按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法》(2009 年第 9711 号共和国法案,下称 RA 9711)第 12 条,相关违法行为的罚则区间是 1...

菲律宾 10 月 12 日查获未注册衣物柔顺剂:圣西蒙镇仓库货值约 120 万披索,涉未取得 FDA 经营许可证

一次执法持续了 10 小时 30 分钟——从上午约 11 点,一直查到晚上 9 点 30 分。查获货物估值约 120 万披索。而按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法》(2009 年第 9711 号共和国法案,下称 RA 9711)第 12 条,相关违法行为的罚则区间是 1 年至 10 年监禁,外加 5 万至 50 万披索罚款。

货值 120 万,刑期上限 10 年。这组数字放在一起,说明对未注册消费品的执法逻辑,看的不是案值,是合规状态。

2026 年 10 月 12 日(周一),菲律宾国家警察刑事调查与侦查组(CIDG)在邦板牙省(Pampanga)圣西蒙镇(San Simon)Barangay San Isidro 的一处仓库执行搜查令,查获大批未经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注册的衣物柔顺剂,估值约 120 万菲律宾比索,两名涉案公司人员被捕。

一、搜查令的法律依据

据 CIDG 通报,行动由其国家首都区外勤单位(NCR Field Unit)执行,联合菲律宾空军(PAF)、菲律宾武装部队军事情报单位(MIU)以及 FDA 共同实施。

搜查令的法律依据是第 3720 号共和国法案,该法经 RA 9711 修订。两者的定位需要厘清:RA 3720 是 1963 年的《食品、药品、器械和化妆品法》,确立了基础监管框架;RA 9711 则强化了 FDA 对经营主体和健康产品的监管权力,并明确禁止在缺乏法定授权的情况下制造、进口、销售、分销受监管产品。

CIDG 主任、警察少将 Robert AA Morico II 在通报中强调,国家保护并促进菲律宾人民的健康权,增强监管能力,强化对经营场所的检查、许可与监测,以及对健康产品的注册与监测。

二、被捕两人的身份与指控

据提交给 CIDG 主任的报告,两名被捕的男性是涉事化工制造公司的股东(incorporator)与主管(supervisor),均为搜查令的对象。

CIDG 的表述是:他们在持有、控制、储存和销售未正式注册且未取得 FDA 经营许可证的衣物柔顺剂产品时被当场查获。

这里有两项并列指控:一是产品未经注册,二是经营主体未取得 FDA 要求的经营许可证(LTO,License to Operate)。需要说明的是,部分英文报道中出现了「License to Operate (LOA)」的写法,与 FDA 官方文件通用的 LTO 表述存在出入,以官方口径的 LTO 为准。

执法方同时点名了由区域负责人、警察上校 John K. Guiagui 率领的国家首都区外勤单位。

核心数据一览

三、LTO 与 CPR:两道必须同时具备的门

菲律宾对健康产品实行「双轨制」:企业主体要拿经营许可证,产品本身要拿注册证。两者相互独立,缺一不可。

按 RA 9711 第 10 条,健康产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器械、生物制品、疫苗、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家用/城市危险物质(HUHS)。衣物柔顺剂一类的日用化学品归入 HUHS 范畴,由 FDA 下属的化妆品与家用/城市危险物质监管研究中心(CCHUHSRR)负责。

主体端,第 11 条将未取得本法规定的经营许可证而制造、进口、出口、转让或分销食品、化妆品或家用/城市危险物质列为禁止行为。产品端,第 11 条同样禁止对任何虽需注册但未在 FDA 注册的健康产品进行制造、进口、销售、分销、促销或广告。

流程上,先确定产品类别、取得 LTO,再提交产品注册。FDA 会视情况要求检测,以确保安全性、有效性、纯度和质量。

四、法律后果与处罚区间

按 RA 9711 第 12 条,相关违法行为可判处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监禁,或处以不低于 5 万披索、不超过 50 万披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CIDG 给出的风险提示是:使用未注册的衣物柔顺剂存在健康风险,因为这些产品绕过了官方安全法规、质量检验和强制性的成分披露。正规家用化学品会经过卫生部门严格评估,以确保不含有毒水平的有害物质;产品一旦未注册,就完全脱离了这一监督。

执法部门同时提醒公众,在购买消费品前务必核实产品注册情况,并对所在地涉嫌非法交易的行为进行举报。

趋势与结构拆解

五、卖家应重新核的三份文件

这起案件是菲律宾近期第二起涉及外国经营者与未经注册消费品的执法行动。

10 月 8 日,塔克洛班市(Tacloban City)在两起行动中查获总值约 96205 披索的未注册产品,被查产品主要为 Skin Fighter 和 Zudaifu 等外用皮肤产品,宣传用于湿疹、银屑病、皮疹、癣等皮肤问题。FDA 此前已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这些产品未取得菲律宾要求的产品注册证书(CPR),共有 5 人被捕。

再往前看,2026 年 6 月 19 日,海关总署宿务港杜马格特分港在例行监控中查获 1350 箱 BANMA 驱蚊产品,货值 1552500 披索,连同运输车辆合计估值 2152500 披索;该批货物未随附所需的海关进口文件与 FDA 产品注册证书,并涉及 FDA 2021-2060 号警示通告。

对经营进口日用品、美妆、保健品及清洁用品的卖家来说,需要重新确认三份文件:产品的注册证(CPR/CPN/CMDN,视品类而定)、本地进口商或经营主体的 LTO,以及上游供应商的资质与随货单据。

风险视角需要点明:常见的一个误区是把「产品注册」等同于「主体持证」。按菲律宾的架构,即便产品拿到了注册证,若进口环节的经营主体没有对应品类的 LTO,货物依然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另一个误区是跨品类套用——普通化妆品走 CPN 通道,但一旦宣称美白、祛痘等治疗或医学功效,就超出普通化妆品范畴,需要申请 CPR。

CIDG 表示将坚定维护法律,对一切非法活动和非法交易保持高压。这意味着执法不会只停留在马尼拉周边。

值得思考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当平台审核、海关查验与 FDA 市场端抽查形成三条并行的检查线时,卖家应该把合规成本前置到选品阶段,还是继续把它当作通关环节的「补件」来处理?到下一次突击检查落到哪个仓库之前,这个选择或许就已经决定了结果。

卖家应对与观察方向

六、参考资料

  • Daily Tribune:《P1.2M unregistered fabric softener products seized in Pampanga》
  • Inquirer Global Nation:《2 Chinese nabbed over P1.2M unregistered softener in Pampanga》
  • Ang Pahayagan:《CIDG Arrests 2 Chinese Nationals, Seizes ₱1.2 Million Worth of Unregistered Fabric Softener in Pampanga》
  • Unli News:《2 Chinese nationals nabbed as CIDG seizes P1.2-M unregistered fabric softener in Pampanga》
  • Inquirer Global Nation:《3 Chinese among 5 caught in Tacloban over illegal health products》
  • Philippine FDA 官网:《FDA Circular No.2021-012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the FDA eServices Portal System for LTO Application》
  • ASG Law:《FDA Product Registration in the Philippines: What Manufacturers Must 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