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覆盖 5 大场景,附件列 3 类 62 项应用
2026 年 10 月 16 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文号交办运函〔2026〕2271 号。该通知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后印发,主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索引号 000019713O09/2026-00043,公文类型为部办公厅函,主题词为「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
发文机关的层级与用词需要注意。通知落款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落款日期 2026 年 10 月 16 日,正文表述为「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因此不宜笼统写成「交通运输部印发」,也不宜写成部机关直接行文。指南全文及其三个清单附件已随通知公开可下载,交通运输部另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官方《解读》。
适用范围与总体要求

指南第一部分为总则。适用范围一条写明:本指南适用于运输服务领域数智化升级工作,主要为行业管理部门、市场经营主体、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提供指导。
总体要求提出三项目标:聚焦「效率提高、成本降低、安全提升」,强化数据共享、深化智能应用、突出场景牵引,加快形成运输服务领域「普及推广类、应用示范类、攻关突破类」三类集成应用成果,为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提供支撑。编制依据是《综合运输服务发展「十五五」规划》《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5 大场景与 23 项落地子场景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转《经济日报》) — 搭载5G+AI的无人集卡在南通港通海港区码头运箱(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6-10-07/doc-iniukxhi4650476.shtml)
指南第二部分列出五大场景,共提出 23 项落地子场景。
综合运输客运服务下设 5 个子场景:旅客联程运输数智服务、包车客运数智监管、定制客运运行监测、农村客货邮融合、自动驾驶载客运输监管。交通物流下设 6 个子场景:货物多式联运数智运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数智监管、国际物流智慧运营与通道运行监测、交通物流与制造业数智化融合发展、自动驾驶货运智能运行与监管、低空交通物流协同运行。
城市交通下设 5 个子场景:城市交通数智管理与服务、智慧公交运营、出租汽车数智监管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数智运营、小微型客车租赁数智运营。安全监管下设 3 个子场景:营运车辆运行监测预警、营运车辆违规线索智能筛查与处置、营运车辆数智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下设 4 个子场景:道路运政数智服务与监管、12328「接诉即办」与「未诉先办」、国际道路运输数智化管理和服务、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数智升级。
技术路径:从子场景到集成应用

子场景之下进一步给出技术路径。网约车运行智能化监测要求动态关联网约车司机、车辆、运行轨迹、订单交易流水及平台结算明细等数据,实现对平台抽成、派单匹配、运价波动等关键指标的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无人快递车运行监测要求建立无人快递车运营安全监管体系,实时监测车辆运行状态;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要求从货运量、货车运行情况、重点通道通行效率、货运价格波动、宏观经济等维度提取指标,动态捕捉运力供需错配、运输效率下降、运费异常波动等问题。
附件:3 类 62 项技术集成应用清单

指南正文第七部分为组织实施,附件是《运输服务数智化集成应用清单》,分表 1 普及推广类、表 2 应用示范类、表 3 攻关突破类三张表,共 62 项技术集成应用。
官方解读给出的分类数量是:普及推广类 32 项,应用示范类 16 项,攻关突破类 14 项,三类相加为 62 项。以普及推广类为例,其中包含农村客运预约响应智能化调度、多式联运方案智能生成与协同调度、网约车运行风险识别及分级预警、营运车辆违规线索智能筛查与处置、AI 赋能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国际道路运输数智化管理和服务、网络货运承运平台合规运行监测、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数智升级、国际物流智慧运营与通道运行监测、交通物流与制造业数智化融合发展等条目。
组织实施部分要求各地结合「十五五」规划统筹部署,加快普及推广类技术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动应用示范类技术先行先试,持续深化攻关突破类技术研究;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一数据对接标准、提升数据交换效率以降低重复投入成本,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注意事项
- 「23 项落地子场景」与「3 类 62 项技术集成应用」是两个层级的数字,绝不可混用或互换,62 项不是 62 个场景。
- 发函机关须写「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通知正文为「经交通运输部同意……请参照执行」。
- 印发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开日为 2026 年 10 月 23 日,两者不同。
- 指南全文(含附件清单)未设任何百分比、数量或年份指标,62 项与 23 项都是清单条目数,不是 KPI。
- 官方未披露试行期限、评估周期与退出机制,正文无有效期条款,「暂行」二字表明其为临时性文件。
- 附件分类数量以官方解读为准:普及推广类 32 项、应用示范类 16 项、攻关突破类 14 项。
常见问题
Q:这份指南的文号和发文机关是什么? A:交办运函〔2026〕2271 号,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经交通运输部同意,主送各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
Q:指南覆盖哪几个领域? A:综合运输客运服务、交通物流、城市交通、安全监管、公共服务 5 大场景。
Q:5 大场景一共提出多少个子场景? A:23 项,分布为客运 5 项、物流 6 项、城市交通 5 项、安全监管 3 项、公共服务 4 项。
Q:附件清单共多少项?分几类? A:3 类 62 项,其中普及推广类 32 项、应用示范类 16 项、攻关突破类 14 项。
Q:指南有没有量化目标? A:没有。全文未设百分比、数量或年份指标,23 项与 62 项均为清单条目数。
参考来源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26〕2271 号),2026-10-16 印发,2026-10-23 公开
-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解读》,2026-10-30
-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附件《运输服务数智化集成应用清单》(表 1 普及推广类 / 表 2 应用示范类 / 表 3 攻关突破类)
- 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印发》,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