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区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登记便利改革与信用分类监管
2026 年 10 月 26 日,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文号莆城市监规〔2026〕2 号。文件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0:27 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栏目挂出,来源标注为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与上网日不同,这两个日期需分别表述。文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落款为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期 2026 年 10 月 26 日。有效期条款原文写的是「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31 年 10 月 25 日。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上述政策随之调整。」——原文自称「实施细则」,与标题的「六条措施」不一致,引用时宜原样保留。
第一条:登记便利改革

第一条标题为「深化登记便利改革,提升服务电商效能」,内含 6 项具体改革举措。聚焦电商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面推行电商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全程网办」;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行「证照联办」改革,简化电商经营主体许可登记流程。
在经营场所登记上推行 2 种改革方式,即「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可以由镇街、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房屋权属相关的说明材料,作为电商企业住所登记材料之一。文件还支持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允许其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进一步激发个体电商创业活力。此外建立「巾帼『厢注』」服务队伍,对合规的重点电商企业提供专人指导、导办帮办。
第二条:包容审慎监管


图片来源:新福建客户端 — 城厢区电商合规经营服务中心揭牌运行(https://www.fjdaily.com/app/content/2025-11/06/content_3676980.html)
第二条标题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宽严相济,动态调整电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
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主动消除影响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更多运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责令改正等柔性监管方式。同时推动建立电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在线和解机制,鼓励电商企业开通 ODR 企业账号,以便快速高效解决投诉纠纷;支持电商企业依法依规应对不合理诉求,有效防范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和消费者合法维权秩序。
第三条:平台责任与三个子项

第三条标题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夯实线上治理基础」,下设三个子项。
(一)强化电商平台监管,规范线上经营秩序。通过企业走访、工作提醒、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平台企业核实经营者证照许可等信息,做到「一户一档」,定期更新审核并依法依规公开信息;推行电商平台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二)紧盯网络餐饮平台,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督促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实际经营地址应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
(三)严管药械网售行为,守住药械安全底线。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并在店铺主页公示资质材料,建立并执行追溯、购销记录等管理制度。处方药销售应规范处方审核,严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得违规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应按要求留存销售记录,落实贮存运输管控,对受托储运单位开展质量评估,严格管控产品储运条件,落实风险监测与不良事件上报要求。
第四至第六条:信用监管、提质增效与党建

第四条标题为「探索新型信用监管,构建协同监管体系」,内含 5 项机制安排。支持和鼓励电商平台建立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强化承诺结果应用,在投诉举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中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应记录并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探索建立电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模式,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同时加强失信行为分类甄别,对符合条件的一般失信行为经申请简化手续予以撤销公示。
第五条标题为「支持平台提质增效,培育电商发展动能」,鼓励电商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开展供应链、品牌和标准化建设;与第三方合作,通过数据管理、社会化协作、服务创新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品牌,积极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技术认证;鼓励电商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常态化开展「电商培训会」「电商交流会」等活动。
第六条标题为「强化非公党建引领,护航电商健康发展」,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深度融合,强化党建阵地建设并深入企业一线调研走访。
注意事项
- 文号是莆城市监规〔2026〕2 号,成文日 2026 年 10 月 26 日,官网发布 2026 年 10 月 30 日,两个日期要分开写。
- 有效期至 2031 年 10 月 25 日,共五年。
- 全文未设置任何量化目标,除五年有效期外没有百分比、数量指标或时间表。
- 药械网售合规属于第三条第(三)项,不是第一条。第一条讲的是登记便利改革。
- 原文生效句自称「本实施细则」,与标题「六条措施」措辞不一致,引用时宜保留原文或加注。
- 官方未披露出台背景的量化调研数据,也未公布覆盖企业数量。
常见问题
Q:这份文件的文号和日期是什么? A:莆城市监规〔2026〕2 号,成文日期 2026 年 10 月 26 日,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Q:六条措施分别是什么? A:登记便利改革、包容审慎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新型信用监管、支持平台提质增效、强化非公党建引领。
Q:第三条包含哪几个子项? A:三个——强化电商平台监管(规范线上经营秩序)、紧盯网络餐饮平台(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严管药械网售行为(守住药械安全底线)。
Q:文件有没有量化目标? A:没有。除五年有效期外,全文未设百分比、数量指标或时间表。
Q:监管上有哪些柔性措施? A:动态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更多运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责令改正,并鼓励开通 ODR 企业账号建立在线和解机制。
参考来源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莆城市监规〔2026〕2 号),2026-10-30 发布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关于〈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的政策解读》(含 docx、mp4、mp3、pdf 四种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