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罗特加征罗安达港设备不平衡附加费:20尺干箱每箱100美元,非洲线10月15日起分批生效
一笔只认箱型、不认目的港的附加费:从安哥拉罗安达出口的 20 英尺干箱,无论发往亚洲、欧洲还是北美,每箱都要多付 100 美元。40 尺箱、冷藏箱、特种箱则一分不加。
赫伯罗特官网 2026 年 10 月的本地公告写明,将对自罗安达(Luanda, Angola)出口至全球各地的货物开征设备不平衡附加费(EIS)。该费用仅适用于 20 英尺干货集装箱,标准为每箱 100 美元,有效期直至另行通知。
Container News 的报道与官方口径一致,并特别指出一点:赫伯罗特未将此项附加费扩展至其他箱型或设备类型。这个限定条件,是本次公告里最值得货主注意的地方。
一、官方公告写了什么,没写什么
公告正文非常短,只有四项信息:适用箱型为 20 尺干箱;标准为每箱 100 美元;生效日期按目的地区域分两档;有效期直至另行通知,没有终止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没写什么。通篇未出现「空箱」「设备短缺」「回流不畅」等表述,也没有给出开征理由。赫伯罗特仅提示客户如需了解海运运价费率,可查阅其官网 tariff 板块或联系当地客服。
这与该公司此前几次 EIS 公告形成对比。2026 年 8 月 1 日起对发往菲律宾货物开征 EIS 时,赫伯罗特明确写明原因是「菲律宾进口与出口箱量的设备失衡持续扩大,船公司空箱调运成本显著增加」。罗安达这一份,没有对应的理由陈述。
因此在口径上应当区分:空箱回流不畅导致设备周转失衡,是行业侧的解释,而不是承运人给出的官方理由。把两者等同起来,属于超出公告文本的推断。
二、分区域生效:10 月 15 日与 11 月 8 日两档
生效日期按目的地区域划分,短程与长程航线之间留出约三周间隔。
第一档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覆盖非洲、亚洲与大洋洲、欧洲、中东及南亚次大陆四个方向。也就是说,罗安达出口到中国、印度、欧洲大陆或邻近非洲港口的 20 尺干箱,从 10 月 15 日起就要计入这 100 美元。
第二档为 2026 年 11 月 8 日,覆盖北美与拉丁美洲。这两个方向的航程更长,承运人给出的准备时间也更多,中间相差 24 天。
分档而非统一生效,在实践中会带来一个操作问题:同一票货如果先到欧洲中转再转北美,按哪一档计收,取决于承运人系统如何判定最终目的地。这类细节需要在订舱时向承运人确认,而不是按起运日期推算。

三、为什么只针对 20 尺干箱
把范围限定在单一箱型,是这份公告最不寻常的地方。赫伯罗特自身的 EIS 记录显示,这类费用通常是按箱型分档、覆盖多种干箱的。
例如 2024 年 8 月 9 日起对坦桑尼亚、肯尼亚、莫桑比克和纳米比亚的 EIS,适用所有干箱型(20 尺、40 尺、45 尺),统一每箱 100 美元。
2026 年 8 月 1 日起对菲律宾的 EIS 则按箱型分档:20 尺干柜 150 美元、40 尺干柜与高柜 300 美元、20 尺冷藏柜 200 美元、40 尺冷藏柜 400 美元。
罗安达这一份既没有沿用「全干箱型」的写法,也没有给出分档费率,只留了 20 尺干箱一项。这在赫伯罗特的 EIS 序列里属于少见的结构。
从成本结构上看,20 尺箱在非洲出口货类中占比高,多用于矿产、木材、农产品等重货,单箱货值相对低。对这类货物来说,每箱 100 美元是可以直接换算成单位重量成本的,敏感度远高于高值货。
四、西非与中非口岸的设备周转失衡
设备不平衡附加费的逻辑本身并不复杂:当某港口进出的重箱与空箱数量长期不对称,承运人需要额外调运空箱来填补缺口,这部分成本以附加费形式转嫁给使用该箱型的货主。
浙江沛洋国际供应链在 10 月 12 日的港航资讯情报站中转述业内观点称,西非与中非口岸空箱回流不畅、设备周转失衡,是班轮公司密集加征设备费与拥堵费的直接原因,成本最终将传导至出口货主。该表述标注为业内观点,并非承运人公告原文。
同一时期的公开信息也能印证压力确实存在。赫伯罗特此前的非洲运营通告显示,几内亚科纳克里港靠泊延误最高达 16 至 20 天,塞拉利昂弗里敦港超过 10 天,利比里亚蒙罗维亚港约 8 至 10 天,加纳特马港约 4 至 6 天;特马港冷藏箱堆场利用率已超过 100%。
需要区分的是,这些是西非沿海港口的数据,罗安达位于西南非。目前可查的公开渠道未披露罗安达港的实时等泊时长与空箱堆存数据,因此不做估算。

五、这笔钱怎么传导到出口货主
首先要厘清方向问题。赫伯罗特 10 月 25 日起对亚洲及大洋洲至西南非多国加收的旺季附加费(每标准箱 800 美元),方向是「进入」罗安达;本次 EIS 的方向是「离开」罗安达。两者不是同一票货上的叠加,出口商不应把这两个方向的费用混算。
对在罗安达有出口业务的中国企业——例如当地工程物资回运、设备退运、转口贸易——成本项是清晰的:每个 20 尺干箱加 100 美元,无关目的港。10 月 15 日之后发往中国、欧洲、中东、南亚次大陆的货先受影响,11 月 8 日之后北美与拉美跟进。
贸易条款决定由谁承担。在 FOB 条件下,此类附加费通常由收货方(买方)支付;在 CFR、CIF 条件下则由出口方(发货方)支付。跨境物流行业对集装箱失衡附加费的通行解释与此一致。
一个可操作的选择是箱型替代。由于 40 尺干箱不在本次范围内,理论上存在通过改用大箱摊薄单位成本的空间。但这一判断要落在具体货物上:重货受载重限制,未必能装进 40 尺箱,且目的港的 40 尺箱可用性本身也是变量。
另一个变量是时间。费用写的是「直至另行通知」,没有退出机制。对以罗安达为长期出口口岸的企业,更实际的做法是把它计入长期报价模型,并按批次跟踪赫伯罗特的后续公告,而不是等待它自动取消。

六、参考资料
- 赫伯罗特官网:《Shipping from Luanda to worldwide destinations? An EIS is coming up》
- Container News:《Hapag-Lloyd adds Luanda equipment surcharge》
- 赫伯罗特官网:《Shipping from Tanzania, Kenya, Mozambique, and Namibia? An EIS is coming up》
- 浙江沛洋国际供应链:《港航资讯情报站(2026年10月12日)》
- 跨境物流网:《西非多港拥堵加剧 船公司加收附加费》
- 鹏远国际货运:《菲律宾出口|8月1日生效!单柜多付774美元,菲律宾进口新增两附加费》
- 百度百科:《集装箱失衡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