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283号11月1日施行:出境水果与木质包装注册证3年延至5年
据海关总署令第283号,该令4月27日公布、11月1日施行,一次修改7部检验检疫规章、未废止任何一部。四条要盯:出境水果、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由3年改为5年,延续申请由「届满前3个月」改为「届满30日前」(按旧习惯提前三月去办可能被退回);删去出境水果自愿申请入口、判断标准变「外方是否要求」;适用范围删去「含冷冻水果」;删去「果园面积100亩以上」注册要求。伪造变造IPPC标识处3万元以下罚款。
据海关总署令第283号,该令4月27日公布、11月1日施行,一次修改7部检验检疫规章、未废止任何一部。四条要盯:出境水果、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由3年改为5年,延续申请由「届满前3个月」改为「届满30日前」(按旧习惯提前三月去办可能被退回);删去出境水果自愿申请入口、判断标准变「外方是否要求」;适用范围删去「含冷冻水果」;删去「果园面积100亩以上」注册要求。伪造变造IPPC标识处3万元以下罚款。